餐饮经营规范:餐馆小于30应连锁经营

餐饮运营规范:餐馆小于30应连锁运营
  小于30平方米的小吃店、快餐店应实行连锁运营。上周五,商务部正式发布《餐饮企业运营规范》全文,将于往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表示,《规范》从餐饮企业运营应具有的基本要求、运营场地、设备设备、规章制度、卫生平安和后续处置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规范还从环保和节能的角度提出了餐馆增加运用一次性木筷等要求。

    《规范》规则,总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餐馆,厨房面积应到达营业面积的三分之一,采用中央厨房和集中配送运营的企业厨房与营业面积要适宜;小于30平方米的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等应实行连锁运营,采取一致配送;开设8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征求外地行业组织的意见。

    关于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等费用的收取,《规范》中说明,餐馆需“明示营业时间、供应种类、效劳项目的收费规范及其他特殊规则,销售的食品应当密码标价,并严厉依照标价执行,提供的效劳内容和费用应当契合与消费者的商定。”

    在卫生平安方面,《规范》规则,餐饮企业制造、销售食品时,不得运用蜕变的、被污染的,或许能够对人体安康有害的原料制造食品;不得运用非食品原料,或许参与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制造食品。加工运营场所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及团体用餐配送企业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运用转基因原料及其制品制造的食品须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