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个人的还是组织的?

阅读马克斯·韦伯是从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肉体》末尾的,末尾学习管理的时分,才发现他更大的贡献是关于组织管理实际的贡献,他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实际》所论述的官僚组织实际(也译为行政组织实际)对后世发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被誉为“组织实际之父“。马克斯·韦伯,与泰勒、法约尔一同成为西方古典管理实际的三位先驱,有人甚至将他与杜克海姆、马克思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在了解韦伯的时分,我才弄懂现代管理与阅历管理的基本区别。理想上,管理不时以来都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命题,就是权利是团体的还是组织的?韦伯以为对这个效果的解答,就是管理从阅历到现代的分水岭。他的答案是:权利赋予职位而非团体。

    19世纪,官僚制盛行于欧洲,此时,德国企业从小规模世袭管理到大规模专业管理转变的关键时期。韦伯从理想动身,把人类行为规律性地听从于一套规则作为社会学剖析的基础,他提出了理性设计的准绳:

     ·权利

    ·职位

    ·非个兽性

    ·法律

     这四个准绳以最理性的方式预先假定了法律和权利的概念,明白地提出权利与职位的关系。韦伯以为权利是非团体的,必需在法律的界定上去确定权利与职位的概念。这个思想在明天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但是在一个一切以团体至上的威望为导向的社会,韦伯的实际无疑是一个庞大的冲击,韦伯明白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的权利为基础,没有某种方式的权利,任何组织都不能到达自己的目的。

    组织最为基本的功用就是提高效率,所以如何取得组织效率是管理必需回答的效果。韦伯正是从组织效率动身,找寻影响组织效率的中心要素。他发现合法的权利是决议组织管理的中心。也正是从这个观念动身,韦伯强调组织体系中,法律界定的权利划分,提出了官僚组织结构实际。这套实际为社会开展提供了一种高效率、契合理性的管理体制,意义特殊。

     在明天的管理中,外表上看我们曾经处置了韦伯所需求处置的效果———权利不再是团体的


。但理想上团体凌驾于组织之上而拥有权利的状况依然存在。假设依然不可以坚持权利的独立性、合法性,我们就无法真正取得组织的效率,也就无法发扬权利的有效作用。这正是明天我们需求重新看法韦伯实际的中央。

     管理者关于权利的迷恋,缩小权利的职位范围,没有权利就无法任务,这些现象都说明我们没有让权利与职位坚持联络,反而让权利还是成为了团体的隶属物。于是,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需求管理者自身的影响力来发扬作用,无法依照正常的基本顺序发扬作用,人们愈加关心权利,而不是关心权利如何取得组织管理的效率。

    所以了解韦伯,应该了解他关于组织管理的准绳的商定:权利是组织而非团体。组织管理的中心就是让权利从团体的身上回归离职位上,也就是组织自身上,只要在这种状况下管理效率才会失掉。

     更为重要的是,在进一步剖析组织结构的时分,韦伯透彻地论述了理性设计的重要性。他以为假设可以理性地分配权利,用法律手腕明白权利,组织结构就是最有效的。也许不可以把组织管理的整个功劳完全算在韦伯的身上,但是假设没有韦伯关于组织管理实际的研讨,我们能够无法了解国度行政管理体系如何发扬作用,也无法了解管理为什么不可以依赖于团体,尤其是团体的权利。

    权利意味着职位,就要求权利表现专业才干,权利需求承当职责,没有职责的权利是不存在的。那么,职位的含义是什么?

     在管理中,我们常说人浮于事的状况。这是由于在很多组织,权利与职位是分别的,所以就出现了权利变成意味和待遇。这时,权利没有承当责任。一方面我们似乎是有职位和分工,一方面拥有权利就意味着凌驾于分工之上和逾越职位之外。这样的存在使得我们的管理外表上是现代管理,实践上是封建管理,与现代管理有着基本的差异。

    很多企业和组织,如今依然存在着我所描画的这些现象,效果的关键不在于存在这些现象,效果的关键是:我们能否了解韦伯的实际精髓。在韦伯之前,组织管理还是一种混沌形状,仰仗一团体的独立

的力气来协调组织的状况是普遍的现象,而韦伯界定了权利和团体的关系之后,管理进入现代管理阶段。组织管理在分权体系设计下,发扬了应有的作用,使得一团体可以借助于组织管理的力气,发扬最大的成效。正是韦伯提出的“理想的”行政管理体制经过时间的验证,成为现代国度应有的管理体制的基础,同时也奠定了其在古典组织实际中不可坚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