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免费义务教育需创新管理办法

温家宝总理7月30日掌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讨部署片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先生学杂费任务。会议决议,从2008年春季学期末尾,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先生学杂费。对享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先生,继续收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先生补助生活费。

  笔者以为,要做好这一任务,还需求创新管理方法。

 首先,要创新义务教育经费拨款方式。往年7月,审计署发布了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乡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调查结果,16个省(区市)中,有6个省(区市)的财政、教育部门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和教育部门共滞留了45%资金。

  从防止中央政府挤占、挪用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以及实在保证民办学校利益不被侵占动身,建议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直接拨付到学校账号,这种做法,还可有效防止中央政府把下级转移支付与自身应该实行的义务教育经费保证责任混在一同。

  其次,要树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决策,监视学校办学。

  再次,要树立义务教育经费随先生学籍活动的长效机制。从短期看,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上天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处置”,流上天政府可以承当流入适龄先生的义务教育经费保证责任,但是,从临时看,假设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进入流出地、而流上天没有取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并不利于调动流上天政府保证活动先生的义务教育。

  为此,有必要树立长效机制。其一,加大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其二,推行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每个适龄儿童在全国任何地域的任何实施国度义务教育的学校都可入校接受教育,而中央财政的义务教育经费也随着学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