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反倾销案的得与失

家具反倾销案的得与失
美国对华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是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反倾销案件,涉及中国—百多家木制卧室家具生产商,是…—起影响比较大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本文拟对该案作简单介绍,希望对企业应对反倾销调查有所启发。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统计:在 2000—2003年这四年中,中国向美国出口木制卧室家具的总价值分别是3.59亿美元、 4.77亿美元、8.17亿美元和11.63亿美元,分别占该年美国进口木制卧室家具总额的 24%、29%、  40%不口48%。

    2003年1()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美国国内产业的申请,发起木制卧室家具产业损害调查。2004年1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小国木制卧室家具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厂实质损害。同年6月17臼,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木制卧室家具作出倾销初步裁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从4.90%到 198.08%不等。7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倾销初步裁定进行了修改。11月8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倾销最终裁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从 0.79%到198.08%不等。12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对美困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中国有大量木制卧室家具生产商和出口商。在调查中,美国商务部向已知的21l家中国出口商发放了数量和价值间卷,但美国商务部仅收到了137份答复,美国商务部选择了七家最大的生产商和出口商作为强制应诉人。在七家强制应诉人中,有六家公司获得了单独税率,一家公司没有提供完整的答复,致使美国商务部无法评占生产要素,美国商务部对该公司使用了可获得的事实,得出了198.08%的倾销幅度。有至少74家出口商没有应诉,是本案的一个突出现象。

    美国商务部公布最终裁定后,申请人和应诉人提出,美国商务部的倾销计算有误。在分析了申请人和应诉人的评议和辩驳评议后,美国商务部确定在最终裁定中计算倾销幅度时,存在细微差错。美


国商务部对最终裁定进行—了修改,降低了倾销幅度。在七个强制应诉人中,只有一家公司的倾销幅度低于2%,根据规定,可忽略该倾销幅度,该公司产品免于征收反倾销税。

    2004年4月20日,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家具分会和中国家具协会作为木制卧室家具产业的代表,要求美国商务部发起调查,·确定中国木制卧室家具产业是否是市场导向产业。在2004年5月14日美国商务部致函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家具分会和中国家具协会没有充足的实质证据发起市场导向产业调查后,这两个商会/协会于2004年5月28日提交了他们认为满足了美国商务部发起市场导向产业调查标准的信息。’然而,美国商务部最终拒绝发起市场导向产业调查。在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中,美国商务部说,因为收到的市场导向产业请求和证明材料非常接近延长的初步裁定日期,美国商务部没有充足的时间来考虑该信息。由于错过了申请市场导向产业地位的最佳时机,中国企业丧失了有可能获得的市场导向产业地位,实在可惜。

    在调查过程中,有一个很令人遗憾的现象,就是一家公司没有认真准备核查。虽然美国商务部多次明确或暗示该公司,它提交的资料有问题,但该公司却不予理会,浑然不觉。在最终裁定中,美国商务部很不客气地指出,在第一次核查前,该公司至少也应核对美国商务部预先选定的销售发票,这也能够使该公司认识到提交的资料有问题。在提交资料前,首先要仔细看一下,这是最起码的常识。该公司的做法,实在令人费解。

    在初步裁定中,美国商务部初步确定上海某公司满足了美国商务部的单独税率标准,并于2004年7月12日通知该公司,将在8月13日或左右对该公司提交的信息进行核查。但该公司通知美国商务部,决定不参加这次核查。因为公司没有尽其所能合作,美方没能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美国商务部确定该公司丧失了接受单独税率的资格。该公司最终自食其果,得到了198.08%的统一税率。可见,积极主动应诉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