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应成企业必修课

“反倾销”应成企业必修课
   日前,美国商务部公布了一项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木制卧室家具在美国市场以低于公平价格进行销售,倾销幅度在4.9%到198.08%之间。中国七家家具企业进入美商务部“强制调查”名单,其核查人员随后将进驻企业调查。

    有关调查数据表明,截至今年2月,中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已经超过600起,为全球之最。而更加触目惊心的是,我国参与应诉的胜诉率只有35.5%,这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直接相关。

    以中国彩电业应诉美反倾销一案为例,前不久,美国商务部颁布反倾销令,对中国进入其市场的21英寸以上的显像管彩电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幅度为:应诉企业中厦华5.22%,康佳9.69%, TCL21.25%,长虹26.37%,海尔等9家企业22.94%,而没有应诉的企业税率则高达78.45%。

    在这次彩电业反倾销一案中,与同行相比,厦华获得了最低终裁,原因何在?特别是终裁后一周内,厦华接到来自美国主流客商的数字彩电有效订单6.28万台。厦华究竟有何“高招”?即将被美调查的七家家具企业是否可从中得到借鉴?

    在与欧盟漫长的反倾销应诉之战中,厦华董事长郭则理提炼出一句话,这就是“应对反倾销是门必修课”。他解释说,作为一家致力于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如果不了解其规则,不能通过应诉反倾销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在国际市场上将难以立足;虽然欧盟等国对我们的反倾销调查带有歧视性,但其规则的设计却体现了严格的市场经济精神,这对提高应诉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水平大有裨益。

    据了解,在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立案调查时,由于美方的起诉书列入调查的名单并没有厦华,为争取独立公正的裁决,厦华第一个主动提出申请要求接受单独调查,并最终被美国商务部选中为特别调查对象。

    厦门大学国贸系副主任郑甘澍博士认为,面对反倾销调查,只有企业勇敢站出来才有可能奏效,因为我国尚未获得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只有企业自身才


能证明其产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这样才不会被采用“替代国”的成本等数据来替代。

    在美国律师的实地指导下,厦华预先进行“模拟核查”,规定不论查到谁的头上,不论律师需要调阅什么资料,都必须在半个小时内送达“模拟核查室”。经验告诉厦华,如果美方核查员有一个数据要了三次,你还不能拿出来,他就不会再要这个数据,也不会“采信”你过后提供的数据,而是采用“替代国”的相关数据来替代,这样企业往往就会吃大亏。于是,厦华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分公司之间都有详细的财务记录和原始资料,能够随时查得到,经得起最严格的分析。在美方进行实地核查中,厦华发现了不少问题,即请核查人员仔细比对,尽量使对方“采信”企业提供的数据,使其真正符合实际成本。这样,才把美国商务部初裁厦华倾销幅度为31.7 %中的“水分”一滴滴挤掉。

    专家认为,在反倾销调查中,如果调查方索要的数据企业不能提供,调查方就可以采用申诉方提供的数据来代替,这对企业很不利。遇到反倾销调查,企业一定要积极应诉,这是赢得胜利的前提。  

    细节决定成败。郭则理认为,对于中国彩电企业,要解决目前效益不佳的问题和长远的管理深层次问题,惟一的出路是尽快实践“精益管理”。近年来,嗄华坚持企业内部改革,实行“精益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国际规范的企业运行机制和财会制度,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财务报表体系,所有的财务数据不但真实可信,而且完全符合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在此次核查过程中,对方要看什么材料,半个小时内保证送达,大大增强了对方的信任度,这种“精益管理”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了解,欧盟1988年开始对中国的小彩电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厦华最初采取回避的做法,并先后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波兰、捷克等地设厂,试图“曲线”进入欧盟市场。结果,欧盟很快就对这些国家采取反规避措施,最后厦华又不得不把海外的工厂关掉。由于缺乏经验,厦华在应诉过程中也屡屡受挫,积累了许多经验,直至2002年获得胜利,得以重返欧盟市场。

    由此看来,无论是彩电反倾销案、还是家具反倾销案,中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要想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很难绕过反倾销这道“门槛”。因此,企业联合起来积极应诉即是明智之举,也是获取成功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