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的标记与商标

在商品市场的各项商业活动中,还有许多与商标十分近似的其他标志或标志等,他们有的与商品经济有联络,但又不同于运用在商品的商标,有的运用在商品上与商标同附一物,同为一主。这些标志或标志很容易与商标相混杂,所以有必要将其予以详细的引见说明。
    
    通用标志
    
      通用标志是指表示商品特点、性质、用途的相关范围的标志或习气运用的符号及图形。如“△”表示金属金加工的光亮度等级;“HB”标示铅笔笔芯的硬度;用高脚玻璃酒杯图形表示商品为易碎物品,应小心轻放;用雨伞图形表示商品怕水怕湿润,应留意防水防潮;……等等,这些均属于以普通方式表示的可为许多行业的相反商品或相似商品共同运用,且为相关范围的普通人们所熟知的标志。这种作为任何人都可以共同运用的通用标志缺乏商标构成要素中的清楚性,因此,与商标有着清楚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