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审计和资产评价

资产审计和资产评价
    企业停止资产重组,如兼并、脱钩改制、破产清算等等,依照规则或许惯例都必需停止审计和评价。新的《企业会计准绳第20号——企业兼并》中虽然没有规则企业兼并必需经过评价顺序,而是采用“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入帐,但是同时规则了要处置“企业兼并发作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停止兼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价费用……”。这说明企业兼并中往往是停止评价的。

      资产评价机构在停止评价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反或相似的顺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求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预告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化损益等,这与评价并无很大区别。这样,就使评价与审计结下不解之缘。如何在实践操作中处置好评价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价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笔者依据数次评价同时停止审计的实际。以为评价与审计存在着分工协作、在业务报告中相互容纳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