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 突破“瓶颈”求发展

连锁经营 突破“瓶颈”求发展
     连锁经营发展目前存在着诸多困惑,即快速扩张与有效管理的矛盾、跨地区发展与实时控制的矛盾、规模效益与集约经营的矛盾。连锁经营需突破瓶颈才能得到发展。
   而这些困惑明显成为连锁企业管理和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了连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并导致很多快速扩张的连锁企业在发展到一定时期和规模后,由于管理的原因使经营活动陷入困境直至企业倒闭。因此,积极地面对和有效地解决连锁经营发展中的这三个“瓶颈”,已成为连锁企业直面市场竞争的重要课题,无视这一现实必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面对一个又一个令人防不胜防的“加盟陷阱”,有连锁经营者提出质问:为何一些连续3年亏损的企业也能在各大媒体上堂而皇之地大打“诚邀加盟”广告?谁来审查其加盟资质?上当受骗的加盟者该得到怎样的赔偿?然而目前,这些问题还不能得到圆满的回答。
   某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当前相关法律与法规不健全已成为影响我国特许经营业发展的关键。虽然国内特许经营市场发展迅速,但与之相关的《特许经营条例》却迟迟未能出台,无法保证特许经营的规范发展。
   由于目前针对特许经营的一些政策法规没有强制力,特许双方发生的一些纠纷就得不到合理的解决。而一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更使一些特许企业或加盟商在异地处理纠纷时,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跨区域扩张和潜在加盟商的投资计划。
   有专家指出:“在国外,特许加盟融资活动与公开发行股票一样必须严格监管,而在我国却几乎是空白。我国原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只有3页纸,而国外相应的法规都是厚厚的一本。”
   据知情人士透露,新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不久将要出台。但是专家提醒加盟者,特许经营总部不是靠投资和有形财产来扩张,而是靠知识产权、商标、独有的商品甚至是无形的专利、著作权、经营管理技术来发展的,对此,中国的特许商和加盟商还有很
多课需要好好补补。即便在条例出台之后,经营者也应对特许加盟持冷静态度,多学习连锁经营的知识,谨防掉进有意或者无意的“加盟陷阱”。
   “依靠一部法律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这种观念简直太偏颇了。”李维华博士语出惊人,道出了与别的专家不同的观点。
   “解决这个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按照‘系统论’的要求,需要全员、全时、全过程整体努力。就象人需要德、智、体全面均衡发展,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这与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
   李博士解释说:“这个‘全员’包括特许人、受许人、媒体、专家、政府、协会、教育研究机构形成合力。加盟双方要学习行业知识,政府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教育研究机构要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同时,媒体要客观报道与管理部门一起扶正压邪,担负起服务的责任,打击非法经营、支持合法经营,形成良好的经营环境。”
   解决了大的生存环境问题后,连锁企业要想求得良好的发展,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苦练内功,使自身不断壮大起来。
   培育可供转让的成熟品牌
   目前我国的特许连锁经营由于缺少可供转让的成熟品牌已经暴露出种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一部分企业在商品服务、销售技术上还没有鲜明的特色,尚不具备特许连锁的条件就一哄而上,结果整个连锁体系犹如空中楼阁,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抵御不了任何市场风险;另一部分产品服务上很有特色的成熟品牌,由于运营中没有一整套标准规范的模式而缺乏品牌的可转让性。所以如何培育可供转让的成效品牌,已成为我们发展特许连锁经营急需解决的问题。
   采用现代化手段,发挥连锁优势
   解决目前我国特许连锁经营规模偏小、规范化程度过低的有效途径之一,便是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进行高效、有序、科学的管理。我们可以一方面逐步加强特许连锁业硬件设施的建设,大力普及计算机、收款机、条形码的应用,提高流通效率,实现特许连继方便快捷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加快计算机技术的开发利用,建立计算机网络化的物流中心、
信息中心,实现统一货物供给调配的高效、有序,使整个特许连锁体系的服务统一、质量统一。
   完善法规,发挥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
   我国开展特许连锁经营的时间很短,政府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许多政策都是以意见的形式下达,并没有对特许双方形成很强的约束力,造成特许连锁中有许多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发生。在政府的政策和法律尚不完善的阶段,要大力发挥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沟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规范本行业成员的经营行为,促使持许连锁经营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