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顾客定价付钱的饭店

由顾客定价付钱的饭店

1993 年3 月4 日,杭州湖滨路上的瀛洲大酒楼为了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起一种信任感,大胆地向社会宣布:向顾客公开所有菜肴的进货价,在顾客就餐后,由他们自己定价付钱。这一招果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每天顾客络绎不绝,生意十分红火,营业额也较往日有较大提高。开始实行这一办法的当天晚上,有记者来到瀛洲大酒楼,一进门就见到了一份菜肴进价目录,所列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当。晚8 点以后,20 桌就餐者陆续结帐。当服务员请他们自己定价付款时,不少顾客颇感惊奇。来自北京的某桌顾客当即争相猜价,有的说值750 元,有的说值800 元,也有的说值900 元,最后决定付款750 元。但服务员却只收了他们500 元,并说店里有规定:凡付款高于原定价的,一律按原定价(进货价加物价局规定的毛利)收取。这一桌原定价50O 元,所以只能按此价格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