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与经销商官司引争议

这是一桩奇案,案由来自于甘肃女企业家乔红霞与青岛澳柯玛销售公司之间的一场经济纠纷。

说它奇,是由于乔红霞在甘肃打赢民事诉讼官司,而在青岛又被判无期徒刑;最高法、最高检撤销这两次判决,并指定由天津司法部门管辖;在全国法学专家、人大代表纷繁上书质疑此案的同时,青岛市公安局对乔红霞同意取保候审,但乔至今仍被“关押”在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区政府迎宾馆内,并由澳柯玛公司派保安贴身“看守”!

直到2006年8月31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突然离开兰州,并就乔红霞案停止调停,这桩曾经继续7年的案子再次惹起全国关注。

乔红霞的代理律师以为:“这是变相羁押!不契合取保候审的基本肉体。无论从实体上还是顺序上,青岛市公安局都应当立刻撤销案件。”已被取保候审但仍没有恢复自在的乔红霞近况如何?她对该案有何种陈说?

9月6日,本报记者带着这一连串的效果赶赴青岛,对这起被指中央维护应战国度一致司法权的案件停止深度调查。这将是6月份以来乔红霞初次接受媒体采访,那么在青岛能不能见到乔红霞,这是临行前记者最担忧的。

兰州赢了官司 青岛被判无期

乔红霞,往年37岁,甘肃秦安人。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间,乔红霞以甘肃海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签署数份购销合同,为澳柯玛集团在兰州、秦安等地销售家电。协作进程中,双方因货款及返利等效果发生纠纷。

兰州:乔红霞打赢官司

1999年10月,澳柯玛集团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央求法院判令乔红霞偿付所欠货款600余万元。后该案转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00年3月,乔红霞以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欠其返利款为由,向兰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5月,兰州中院作出一审讯决,判令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归还乔红霞多付的货款、折扣款及返利款合计1557万元。甘肃省初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于同年11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青岛:乔红霞被判无期

青岛中院在审理此案件的进程中发现,乔红霞向该院提交的合同中有假造、添加的嫌疑,于是将案件移交青岛市公安局展开刑事侦查。2002年11月5日,乔红霞被拘捕。

2003年11月,青岛中级人民犯裟ぴ诈骗罪判处乔红霞无期徒刑,并处分金500万元。乔红霞不服判决,上诉至山东省高院。

最高法院:指定天津再审

此案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惹起了普遍关注。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视下,山东省初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4日作出裁定,撤销青岛中院对乔红霞的有罪判决,发回青岛市中院重审。

为防止司法公正受中央维护影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乔红霞案由天津司法机关管辖。

天津检方:不构成立功

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为乔红霞不构成立功,不契合条件,将案件退回青岛公安局。2005年10月14日,乔红霞被青岛警方从天津押回青岛。同年12月14日,青岛市公安局对乔红霞的强迫措施变卦为监视寓居。往年6月14日,公安局又将监视寓居变卦为取保候审。

但截至目前,乔红霞仍被“关押”在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区政府迎宾馆内,青岛市公安局委托澳柯玛公司派保安“看守”。

全国法学专家舌战“乔案”

“乔案”发作后,在社会上惹起了关注,中国最威望的8名法学专家拍“案”而起,联名呈书:“青岛中院在甘肃高院对乔红霞的民事判决曾经失效的状况下,对其直接作出犯诈骗罪并处以无期徒刑的判决,严重违犯顺序法。

13位全国人大代表致函“两高”

孙洁、雷菊芳、董钢、李梅、安永红、王利民、马彩云、刘卫红、王锡武、穆涛、杨晓燕、苏广林、哈琼13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回反映函。

他们以为:“对同一理想和纠纷,青岛中院在甘肃高院的民事判决曾经失效的状况下,直接作出犯诈骗罪并处无期徒刑的判决,违犯了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严重损害了司法


威望。

法律依据解析罪行定性

在谈到这一案件时,有关专家还指出,2002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讨室在《关于经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上占有他人财物行为如何适用法律效果的回答》中就指出:“以合法占有为目的,经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损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讯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作出处置,不宜以诈骗罪清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国际专家:专题讨论

鉴于此案的典型性,2006年7月4日,国际著名刑诉法学界专家学者程荣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诉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储槐植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王敏远中国社会迷信院法学研讨所刑诉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讨中心诉讼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讨中心刑诉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在北京召开专题研讨会。

与会专家首先担忧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特别行政区例外),假设某一地方法院置其他法院失效判决所确定的理想于不顾,在未经过审讯监视顺序撤销原判的状况下,就同一理想作出完全相反的认定,甚至在民事败诉的状况下直接对胜诉的民事原告清查刑事责任以挽回民事败诉的结局。

甘肃:中央维护 公权滥用

随着“乔案”的一步步停顿,甘肃法学界的许多专家也拍“案”而起。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甘肃西方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尚伦生,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俞树毅,甘肃政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王肃元,兰州理工大学法学教授、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琴,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郑高建,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勇,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主任袁先初等10名法学教授、专家、律师就此案宣布了自己的观念。

专家们以为,同一理想,不能够既属民事纠纷,又属刑事立功。这是百姓看来都极为复杂的道理,而在一些权利机关却成了不解的难题。


专家们以为,这些效果的出现,不外乎以下几种缘由:一是公权的滥用。一般权利机关把法律赋予的权利有限缩小;二是一些执法者把法律当成他们到达某种目的的手腕;三是中央维护根深蒂固;四是权利机关拒绝接受各方监视。虽然媒体收回了正义的声响,专家也不时呼吁,但一般权利机关就是不理不睬;五是不尊重人权。有关权利机关在乔红霞“取保候审”之后,仍限制其人身自在,显然是对人权的蹂躏。假设乔红霞确系被澳柯玛公司看守,已涉嫌合法拘禁罪。

专家们呼吁:处置效果,还需按法律办事,他们置信案件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澳柯玛:返利协议书上有假

2006年8月17日,澳柯玛集团初次对此案作出回应。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殷延增以为,复杂的一同经济官司打了7年还没完毕,主要是由于两地法庭对同一案件作出一模一样判决而惹起的。

殷延增称,理想上,两起诉案的实质是同一内容,均围绕澳柯玛电器销售返利展开。分歧出在返利协议书的真假上。由于双方提供的返利协议书所标明的返利比率不同,招致双方各执一词,均认定对方欠下自己债务。

澳柯玛方以为,此案在青岛中院曾经开审的状况下,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犯“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准绳,重复立案审理。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在兰州中院败诉之后,青岛中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文检中心对乔红霞提交的7份合同中的5份停止司法鉴定。结果标明,“补充协议书”的局部外容是后来添写构成的。

据此,2003年10月16日,青岛市公安局以诈骗罪对乔红霞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乔红霞向法院提交的返利协议书,是她让自己的外甥女依据草稿手写的。由于两地法庭彼此抵触的判决,该案引发各界人士的关注。

37位山东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上书最高人民法院,以为甘肃两级法院审理此案中存在诸多“效果”,要求甘肃省高院立刻中止有关审理。

“幽禁”三月 乔红霞初次启齿

前文提到了天津司法部门自动来兰州停止调停,似乎让此案出现了一丝


转机。而目前一切关心的焦点在于:乔红霞近况如何?她对该案有何种陈说?澳柯玛方面就“幽禁”一事如何回答?作出取保候审决议的青岛市关于乔红霞依然没有恢复自在的状况又将怎样解释?

9月6日,本报记者带着这一连串的效果赶赴青岛,并与乔红霞停止了困难而又另类的对话。据悉,这是此案发作后乔红霞初次接受媒体采访。理想上,自6月以来,她便没无时机与外界发作接触。

青岛探望三月 乔红霞初次启齿

9月8日清晨1时许,记者赶到青岛时已是深夜。当日上午,记者乘坐轮渡抵达了黄岛开发区。半夜1时许,记者找到乔所在的宾馆。下午2时,记者佯装腿疼,称不方便上下楼,要求效劳员开一间一楼的房间,任务人员面露难色,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记者终于顺利地拿到了105房间的钥匙。让记者兴奋的是,乔红霞被羁押之处就在记者的隔壁——103房间。

经过门缝 记者联络到被羁押的乔红霞

9月9日早晨7时许,记者隐约听到隔壁有响动,急忙起来翻开房门,刚美观见效劳员的行李车停在103房间门口。记者悄然走了出来,只见门半开着,一名女子挡在过道中间,两名效劳员正在清扫。经过缝隙,记者隐约看到两个女的坐着103房间里,一个大约20岁左右,而另一个脸圆圆的,30多岁的样子,清楚就是乔红霞。这一发现不由让记者紧张起来,此时,该女子发现了站在门口的记者,扭过头警觉地似乎要讯问。

记者急中生智大喊一声:“效劳员!你们这里有没有刮胡刀?”女子这才扭过头,又走进了房间。在与效劳员交谈的进程中,记者大致观察了一下乔红霞的房间,发现外面只要两张空荡荡的大床,没有电视,也没有看到桌子。

此时,乔红霞似乎也觉失掉了些什么,看了几眼站在走廊的记者,先是表现得很困惑,随即又悄然一笑,当看到记者向他摇头表示后,她悄然用手指了指旁边的人,又指了指窗户。记者当即会意,她是说有人看着,让记者经过窗户和她联络。

出奇不意 鞋子成了联络工具

当日晚9时许,记者


离开103房间的窗户下面,突然发现窗台上多了一双鞋。也许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双貌似破旧的鞋子,成为了记者和乔红霞沟通的独一工具。当晚10时许,记者把一张写有采访内容的纸条放进了鞋内,次日早晨,乔红霞的回复纸条出如今了鞋内。

内情:暗传纸条 乔红霞细说隐情

以下为记者与乔红霞经过穿纸条采访的:

记者:乔红霞你好,我是甘肃省《西部商报》的记者,首先祝你身体安康。我此次来青岛的主要目的,是就你目前的处境及和与澳柯玛的经济纠纷对你停止采访,希望你能赞同。目前传达你已被取保候审,但却仍被合法羁押,请说说你目前的处境及地点。

乔红霞:首先感谢您于千里之外赶到此处对我停止采访,关于你的职业品德我感到敬仰,同时叮嘱您一定要留意平安,下面是我的回复。

2006年6月14日我监视寓居期满,青岛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个薛姓警官向我宣布取保候审,我问什么时分家里人能来接我。他说让我等着。事先,薛某对我宣布取保候审后,我签了名,并做了我对取保意见的持久口供,薛某给我留下了取保的书面证书。第二天,我将取保单子从窗口扔出给了家人,所以当天澳柯玛公司配了几十团体看住我,怕家里人来抢人。

记者:兰州市民都很关注有关你及澳柯玛案件的停顿,请说说如今有关案件的停顿和你的想法。

乔红霞:6月14日宣布对我取保候审后,对我打击太大,取保后审还继续“押人”,我感到绝望与无法。在监视寓居时期,警方对我说希望双方和解,并让我写个书面的和解资料,我说让对方先提。

记者:你能够还不知道,往年8月17日,澳柯玛相关担任人召开了案件停顿通报会,称天津司法机关将对此案停止重审,你对此有何想法,你觉得能胜诉吗?

乔红霞:我是从银行存款正派办公司的人,这四年来,我肉体及肉体上的折磨你难以想象。取保候审后,我还给青岛市公安局写了份资料,问他们不放我有什么法律依据,还有我要见律师等外容。家里人如今为了我家破人亡,欠了好多债,


谁做生意会到这种境地?

记者:能再详细说说你被羁押在宾馆的详细状况么?假设有能够,请在回信中约个时间,想给你拍张照片。

乔红霞:详细地点就是迎宾馆。我于2005年12月14日末尾被羁押在这里,他们假设发现有家里人来看我,就转移地点。为了防止让外面人知道,窗帘都不时拉着,有人敲门得先看看是谁再开门,假设我不听话,他们随时用手铐,不让我看报,不让看电视,他们是想让我在肉体上接受不了。明日下午三时,你要看见我站在窗口,就可以拍照,见机行事,不要带他人,看我眼色。

记者:在日行停止的通报会上,澳柯玛公司相关担任人称你返利协议书中返利额度高达79%,他们曾经鉴定出是伪造的,请问这些能否失实?还是另有隐情?

乔红霞:澳柯玛与我业务往来的四年中,90%的协议都是对方先盖章,后由双方签定,大局部由我方书写,澳柯玛以为扣率低了就不是伪造,扣率高了就是伪造。他们所谓的鉴定说公章为真内容为假,难道我方书写的就是假的?鉴定是青岛公安局作出的,鉴定书上只说合同由谁书写,然后鉴定结论为“伪造”。他们用鉴定书来混堕入们的视野,而且有关这份协议,还有很独自证,如与别的合同扣率相当,且最重要的是甘肃法院认定的1200万扣率只相当于我销售扣率的40%,再加我公司费用7%,只是我微薄的利润,由于甘肃高院判决中还有澳柯玛公司替我归还的近300万存款及300万货款要退还澳柯玛公司。

随后的几天时间,记者与乔红霞经过这样的方式逐渐熟习起来,记者还给乔红霞拍了照。乔红霞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你好,明天看见了你,虽然没有说话,但觉得很亲切。我整天呆在这里,他们不让看电视,不让看报,外面发作了什么我一无所知,致使我写给你的好多话都语无伦次,还望你帮我整理整理。”

青岛警方:“幽禁”是维护人身平安

9月8日下午,赶到青岛市公安局,宣传处王处长表示此案不接受采访。9月11日,再次离开青岛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宣传


处王副处长把记者带进传达室,他指了指包说:“你没录音吧?你要知道,我这只是接待你。”

在与王副处长半个多小时的交谈中,他屡次向记者强调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正在研讨当中,所以没方法接受采访。当问到为何要把乔红霞羁押在宾馆时,王副处长摇手说:“我不知道,我不会过问案件实质的事。”

但随后,就乔红霞能否被合法羁押,王副处长却说了几个能够:第一,目前公安部、最高检察院等国度有关部门都十分关注此案,案件没有彻底结案,乔红霞要保证随叫随到。第二,乔红霞是取得取保候审,但也要保证她的人身平安。

当讯问,为何乔红霞却将近3个月都出不了房门,连家眷和律师都见不了时,王副处长停了停说:“要采访你去公安部吧。”昨日上午,记者离开澳柯玛大厦,办公室一位秘书称,担任乔红霞案件的殷总出差了,直到记者截稿时,对方依然没联络上殷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