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分类的标准

招商引资分类的规范

  招商引资分类普通规范包括天文环境、国度授权、投资者状况、需求特点、投资行为等 5 项内容。由于国度级经济区、省(市)级经济区、省内(地市)经济区、县(市)经济区的投资者各有不同的动机和目的,因此,招商引资分类的规范也就有所不同。经济区在运用这些规范停止招商引资分类时,必需留意以下效果:

  第一,分类规范不是原封不动的,由于各种目的市场的变量要素都是可变的,分类规范也应随着变量要素的变化而变化,以顺应经济区对目的市场的要求。

  第二,不同的经济区在分类时应采用不同的规范,由于各经济区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招商项目及资源的差异,在停止分类时采用的规范也应该应经济区而异,依据经济区的力气和资源的特点,结合投资者的状况,来确定自己的分类规范。

  第三,经济区在停止分类时,可以采用一项规范,也可以采用多项规范的结合。普通来说,采用多项规范或一系列变量因历来停止分类,会使目的市场愈加明白详细,更有利于经济区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战略和战略,因此它比采用单项规范能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