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浓缩法则

   速度是新经济的核心。广告也是如此。对于一定期间内,一定额度的广告量来说,是缓慢的平稳释放还是脉动式的喷薄爆发,他们的效果各自不同。我觉得,如果是典型的速战速决型的项目,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销售的需要,广告的投放也必须是高密度的,在浓缩状态下的加速和爆发力会给预见消费群带来更强大的冲击力。

  具体来说,这种密集和浓缩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媒体的适度集中。由于现在信息渠道越来越多,同样额度的广告预算在不同的整合方式下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给外界的感觉也不尽相同。在一些主打的媒体上集中地投放广告,不仅可以节省广告费用,而且也可以给消费者留下大手笔的形象。这种浓缩的广告可以称为“障眼法”。

  二是通过广告表现的不断更新使受众注意力受到牵引,时时倾斜。在房产广告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就是一则创意往往用了不止一次,无论此创意有多么的特别,若一直不停地用,反而会削弱它的创造力,当然如果是为了维持连续风格,也必须在视觉表现上进行变化和创新,力求以时时的动态给受众以新鲜的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