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卫生管理制度

小吃店卫生管理制度

为增强环境小吃店卫生综合整治任务,进一步提高小吃店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 树立村级卫生保洁员制度,依照800口人以上两人、800口人以下一人的规范树立村级卫生保洁员队伍,片面担任村级小吃店卫生整治管理任务。
2、 树立小吃店卫生清洁员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清洁员会议,及时停止环境卫生交流任务。
3、 树立渣滓集中处置制度。政府区分在杨家、峨庄、东石设三处渣滓处置场,集中燃烧深埋,严禁随意倾倒渣滓。
4、 树立政府驻地卫生清洁制度。各门头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次第),政府设专职卫生管理员,装备渣滓活动车,每日一清算,实行城市化管理。
5、 树立洪峨路两侧卫生清洁制度。乡政府成立18人的清洁员队伍,每周二次对公路两侧的渣滓“白色渣滓”停止清捡。
6、 树立渣滓活期清运制度。政府组织车辆、人员活期将各村的渣滓一致清运到三处渣滓场集中处置。
7、 树立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政府成立小吃店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小组活期停止反省考核,并将结果与村年终考核及清洁员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