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旅游需带好7件防身"法宝"

  十一黄金周逐渐时,很多消费者都会选择外出旅游以度过美好时光。为防止消费者被不法商家的各种圈套所坑害,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黄金周外出旅游应带好七件防身“法宝”:

慎选旅行社。正规旅行社应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旅游质量保证金缴纳证等证照,而且业务范围经严格核准,消费者应尽量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不要为贪图便宜而随便加入“黑社”。

签订完备的旅游合同。一旦消费者选定旅行社,应与旅游社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其中不仅要明确收费价格,而且要特别注意写明旅行线路、日程安排、参观景点、吃住标准、旅行社的违约责任以及旅游意外保险等条款,以事先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警惕入团“优惠”陷阱。有的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故意把参团报价压得很低,甚至推出“零团费”,而实际上如旅行社的最低报价低于成本,其必然会降低服务质量,最终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如在旅行中巧立名目追加收费、降低食宿交通标准或减少参观景点的数量,以从中弥补其低报价的损失,而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

旅游购物要当心。购物是外出旅游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为避免被不法商贩的圈套“套中”,旅游购物应参照以下标准:尽量不买大件,否则一路劳神费力携带, “豆腐变成肉价钱”不说,还影响旅游质量;商家不保证质量的商品不买;本地能买到的不在外地买;金银珠宝等昂贵商品,若非行家,如价格悬殊很大不要购买等。

“好吃”也要有节制。每到旅游季节,往往是胃肠疾病的高发时期。“好吃”游客不要为追求随“胃”所欲而一次吃个痛快,应尽量选择口味清淡且富有营养的食物,少吃生、冷、油、腻的食品,口渴时应多喝茶水或矿泉水,或多吃水果,而尽量少喝酒,以免患上胃肠传染疾病。

出行最好自带毛巾。为防止因人生地不熟而难以找到一家卫生状况放心的旅馆,外出旅游应尽量自带毛巾,并最好采用淋浴而非使用旅馆内的浴缸洗澡,以防止因滥用毛巾及其它卫生用品而染上性病等

疾病。
善于维护自己的权利。旅行过程中,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强迫的购物要求或推荐的各种自费项目,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或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向消协、旅游等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