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审批的知识

 加工贸易审批的知识
 一、 加工贸易 基本概念及 政策

  1、什么是 加工贸易 ?

  所谓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出口全部或局部原辅资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备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运营活动,包括 来料加工 和 进料加工 。

   来料加工 是指出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汇出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归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运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

  2、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的基本 政策

  一是对加工贸易出口料件实行保税政策;

  二是对加工贸易出口料件实行宽松的贸易政策,除极少数敏感商品外,对加工贸易出口料件不实行数量限制,即准绳上不实行配额容许证管理;

  三是除国度 规则 不予免税的少数商品外,对外商收费提供的加工贸易出口设备,免征 关税 和出口环节 增值税 ;

  四是加工贸易项下出口不受普通贸易出口运营分工管理 规则 的限制,运营企业可自行组织出口。

  二、加工贸易管理

  由于加工贸易具有中间在外,方式灵敏,受国际外经济环境变化影响较小等特点,因此越来越遭到企业的注重,成为其扩展出口创汇,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腕之一。虽然加工贸易对引进国外先进消费设备、技术和管理阅历,提高产品层次,加快商品结构、市场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处置休息失业以及带动国际相关产业开展,促进经济开展等都发扬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加工贸易规模庞大、散布范围广,运营企业众多,致使对加工贸易的管理难度加大,一些不法企业应用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和普通贸易出口商品存在很大的税负差异,假借加工贸易名义从事走私违法活动,严重冲击了国际市场和局部产业,形成了国度少量税收流失,对国有企业革新解困和国民经济安康开展发生了不良影响。为促进加工贸易安康开展,国度自1996年7月末尾对该 制度 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主要为:1、对加工贸易的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制止类、限制类、允许类)2、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分A、B、C


、D四类)3、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

  三、加工贸易审批管理

  1、审批机关省外经贸厅授权各市地外经贸局和局部国度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出口加工 区(以下简称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审批管理本地域的加工贸易业务,我市依据实践状况,已报请省厅同意,授予一切县(市)区及省级开发区加工贸易审批权。

  2、分级审批

  运营单位展开加工贸易必需事前报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除国度制止展开加工贸易的商品外,按商品类别,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

  (1)展开出口原料属于国度对加工贸易出口实行总量平衡管理的 棉花 、食糖、植物油、羊毛、自然 橡胶 、原油、成品油等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各级外经贸公司、自营 进出口 消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均须经各外经贸局转报省外经贸厅审批。如国度另有规则,按新规则执行。

  (2)展开其它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省直企业报省外经贸厅审批,市地县各企业报注册地的外经贸局审批。

  3、申报文件和资料

  运营单位央求展开加工贸易业务时必需提供下列资料:

  (1)运营单位 进出口 运营权同意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工贸易企业运营状况及消费才干证明的(表一)正本。

  (2)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运营状况及消费才干证明”(表三)正本、当年或经过最新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但如加工企业属外商投资企业或消费型企业,提交集工贸易企业运营状况及消费才干证明(表二),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和验资报告。

  (3)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央求表、出口料件央求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出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均为正本)。(需从济南电子商务中心操持CA电子平安证书前方可操作)

  (4)运营单位对外签署的进、 出口合同 正本( 进料加工 )或来料加工合同正本(来料加工)。

  (5)运营


单位与加工企业签署的加工协议正本(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但如运营单位数自营进出口消费企业,该项无需提供。

  此外,展开下列特定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须相应提供有关同意文件。

  (1)展开进出口料件处于废旧金属或物品的加工贸易,须按有关规则提供国度环保局出具的料件出口同意文件。

  (2)展开出口料件或出口制成品属于军民通用化学品的加工贸易,须按有关规则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料件出口或制成品出口的同意文件。

  (3)展开出口产品触及地图制品、地球仪和其它附有地图的加工贸易业务,须按规则提供国度测绘局的同意文件。

  (4)出口产品属于音像制品、印刷品的加工贸易业务需提供省级旧事出版行政机关的同意文件。

  4、合同审批和应留意事项

  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审批加工贸易合同时,应严厉依照经贸部有关文件规则,仔细审核运营单位提交的各项资料,对契合规则且资料完备无误的,签发《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并在《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出口料件央求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出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上加盖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公用章,交运营单位凭以向 海关 操持合同注销备案手续。

  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操持加工贸易审批时须留意以下效果:

  (1)商品分类和企业分类

  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审批时,应仔细审核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和企业的类别,如属于B类企业展开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或C类企业展开的加工贸易,应在《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备注栏内加注“实转”字样。

  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均不得同意D类加工贸易企业(包括运营单位和加工企业)展开加工贸易业务,不得同意任何运营单位展开出口料件属于制止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AA类企业展开加工贸易虽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 制度 ,但其加工贸易合同仍须报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审批。

  (2)加工企业消费才干审查

  这里所称加工


企业是指接受运营单位委托,担任对出口料件停止加工或装配,且具有法人资历的消费企业,以及由运营单位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历,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操持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厂。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在严厉查验加工企业消费才干和运营状况的基础上签发《加工贸易加工企业消费才干证明》,必要时,可征求消费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审批合同时,必需仔细审核《加工贸易加工企业消费才干证明》,严禁无工厂、无工人、无加工设备的“三无”企业展开加工贸易,防止不法企业已加工贸易名义从事走私违法活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消费才干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3)单耗

  加工贸易审批机关须严厉依照 海关 总署、国度经贸委会同有关国度工业局制定并分批发布的全国一致的单耗规范停止审批。对尚没有全国一致单耗规范的,审批机关要严厉审核企业所申报的单耗,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主管海关的意见后予以审批。

  (4)返销期限

  运营单位展开进料加工业务应签署进、出口对口合同,没有进、出口对口合同的,要依据出口产品的加工周期确定合理的出口期限。

  《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上规则的出口制成品返销期限准绳上按企业 出口合同 有效期审批,普通不得超越一年,其中, 棉花 、羊毛、食糖、植物油以及自然 橡胶 加工贸易的制成品返销期限准绳上不得超越6个月。

  (5)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不作价出口设备

  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出口设备,是指与加工贸易运营单位展开加工贸易(包括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外商,以收费即不需运营单位付汇出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归还方式,向运营单位提供的加工消费所需设备。

  运营单位出口不作价设备,须在加工贸易合同中列明出口不作价设备的 条款 。依据国度有关规则,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出口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出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 关税 和出口环节 增值税 。


如触及出口配额、特定或注销的产品,免予操持配额、容许证、注销或出口证明,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在审批加工贸易合同时,一并操持出口不作价设备审批。

  免税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为5年,运营单位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经原审批机关和海关同意,方可将设备退运出境、或按设备运用年限折旧后,交纳关税和出口环节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则补证。

  (6)加工贸易结转 深加工

  加工贸易结转 深加工 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结转至另一家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后复出口的运营活动。未经加工的保税出口料件不得直接结转。加工贸易企业以结转的保税产品展开深加工复出口业务,须按商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则报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并凭《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到海关操持结转手续后,方可展开货物的实践结转。转入企业在操持合同审批时除通常的申报文件和资料外,还须提供转出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复印件。转厂深加工上、下游企业之间也就是转出和转入企业之间,可对比进出口贸易以外汇结算,并按规则操持出口付汇和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5、合同的变卦、延期及撤销

  (1)运营单位必需按《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规则的内容进料、按规则的期限加工返销制成品味操持出口核销手续。如因客观缘由确需变卦局部外容,延伸制成品返销期限或许撤销合同的,须在同意证规则的期限内报原审批机关同意,并凭审批机关出具的变卦证明到海关操持有关变卦、延期及撤销手续。

  合同延期普通不得超越二次,每次延伸期限普通不超越六个月。

  (2)运营单位在操持合同变卦、延期及撤销手续时,须提供原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变卦央求表,如触及出口料件央求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出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以及加工企业变卦的,还需相应提供针对原合同的变卦合同或变卦协议、备案清单以及消费加工协议等。原审批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予以出具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变卦证明。

  6、


外销

  加工贸易保税出口料件外销是指运营单位因故不能按规则加工复出口,而需将保税出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在国外销售,或转用于消费外销产品。

  加工贸易保税出口料件应全部加工复出口,如确有特殊缘由需外销的,须经原市(或已授权)外经贸局转包省外经贸厅同意。

  运营单位央求外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详细陈说已核销状况和转外销缘由的央求报告

  如转外销缘由书下列状况之一的,还需相应随附有关证明资料。

  ①外商因故要求中止执行原已签署的出口合同并且从价钱等方面思索,运营单位很难再签署新的出口合同或因国际市场价钱下跌,继续执行原已签署的开价出口合同,将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运营单位在央求外销仕随附与外商达成的中止执行合同的协议。

  ②出口料件已投入消费加工,但加工的制成质量量不契合已签署的出口合同规则的规范,运营单位需随附出口商质量量检验部门或国际质量监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③因改良加工工艺,降低单耗而发生一局部余料,或由于加工工艺的技术要求,而不可防止地发生了数量合理的边角料,运营单位应随附消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

  (2)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

  (3)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

  (4)海关加工贸易注销叙册

  (5)出口料件央求备案清单和出口制成品及对应出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正本)

  (6)央求外销的加工贸易保税出口料件清单(须注明商品称号、代码、规格、数量、金额)

  对提交资料完全且契合外经贸部《加工贸易保税出口料件外销审批管理暂行 方法 》的运营单位,省外经贸厅颁发《加工贸易保税出口料件外销同意证》,并在同意证上注明同意外销的出口料件的商品称号、代码、规格、数量和金额,同时加盖“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公用章”。由海关依据省外经贸厅的批件,依照国度有关规则,对出口料件征收税款并补征税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