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制止类商品新增种类

 加工贸易制止类商品新增种类
  国度新一轮的 加工贸易 商品管理调整行将末尾。日前,商务部、 海关 总署和环保总局日前结合发布《2007年 加工贸易 制止类商品目录》,共有990种加工贸易类产品被列入制止名单,这些商品主要触及不可再生资源、局部化学原料和植物制成品等。

  加工贸易作为我国 进出口 贸易的主要方式,复杂来说就是指以加工为特征的 进出口 贸易,即国际的消费厂家从国外出口保税的原资料、配件等在我国国际消费组装,消费出的成品再外销国外的贸易活动。

  我国的加工贸易临时处于“为他人作嫁衣”的位置,一些国外企业把一些有毒有害产品的消费环节转移到我国,产品的附加值很低,企业只是收取加工费,所以从事加工贸易企业的利润也相应不高。

  自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每年都要发布相似的加工贸易制止类商品目录,以限制低层次的加工贸易,目的是不时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降低能耗、维护环境,适当增加贸易顺差。

  在此加工贸易制止类商品目录发布之前,三部委曾于去年11月发布过一次《加工贸易制止类商品目录》,详细制止商品有804种,这次调整添加了 186种商品。重新增商品列表中可以看到,出于国度防疫和动力战略的思索,农副产品和动力产品制止面增大。其中,整张濒危野生植物毛皮等产品初次被制止出口;花鳗鲡鱼苗和其他鳗鱼苗、水产品壳和骨类甚至骨粉废料等产品也成为新添加制止出口的商品;重柴油、其他柴油及燃料油、重油等多种动力初次被制止进出口。另外,大少数木浆商品类将被制止出口,而木质一次性筷子等产品初次被制止出口。

  依据三部委 公告 ,新 政策 中的新增补商品在2007年4月26日以前曾经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 规则 向 海关 央求加工贸易备案,并在经审批的合同有效期内执行终了;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8年4月5日前执行终了。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终了的不予延期,按加工贸易有关 规则 操持。


加工贸易制止类目录中新增补商品到期无法出口需央求外销的,企业须依照《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06年第52号 公告 》规则,依据海 关税 款缴款书日期的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

  除2007年目录所列商品外,三部委还明白要求,制止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出口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展开加工贸易,制止展开出口料件属于国度制止出口商品的加工贸易(如含淫秽内容的废旧书刊,含有害物、放射性卫硐肽工业渣滓等)。

  这一目录将从2007年4月2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