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思维素质的培育2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意味着以往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将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以往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着两大弊端:一是由于对教育的本质缺乏全面的理解,导致了片面重视智育,过分重视知识灌输的考试分数,甚至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二是由于对“人的全面发展”缺乏本质的理解,造成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诸方面教育各据一条线,彼此不搭界,甚至以课时设置的比例分配作为诸方面教育协调发展的唯一手段。这两大弊端的最直接、最严重的后果,就是把学生引导并束缚到被动学习、被动思考的轨道上,造成了教什么就学什么,学什么就考什么,考得怎么样就获得怎么样的评价的划一呆板的局面。而学生的现阶段的思维状况如何,将来的思维会如何,他们的思维素质将对他们的人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些很值得我们花费精力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反而成了我们无暇顾及的问题。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根本的改变,那么素质教育就不可能得以真正实施。

  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在培育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素质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育,固然应当以丰富的知识和合理的知识构成作为基本的前提,但绝不是单向度的知识灌输和单一的分数导引所能奏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育,说到底,只有通过内部起作用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一个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通过教育的系统的促进作用在他的自身中生长出来的素质。良好的素质一经形成,就会进入不断建构的轨道,并且会成为推动自身健康成长的内在力量。教育通过内因起作用,主要是通过内在的思维素质起作用,没有经过优化的思维和经过优化的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形成与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因而,关注和改善学生的思维状况,发现和开发蕴藏在学生身上的潜在的创造性品质,便成为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履行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责之一。

  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


,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诸方面的教育之所以要相互渗透、协调发展,是因为它们作为综合素质教育的各个组成部分,从内涵到目标都存在着深层次的一致性。其目标总体上都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比如,德育要“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智育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体育要“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美育要“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劳动技能教育要“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这些目标要求都是从“人的全面发展”所必需的比较稳定的观念形态、习惯形态、能力形态三个方面提出来的。观念、习惯、能力三者之间紧密相联,良好的习惯是科学的观念的产物,而较强的能力也无不得益于良好的习惯。因而,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尽管诸方面的教育在目标要求的表述上各有侧重,但基本上都包含着观念、习惯、能力三要素。在接受教育与形成观念、习惯、能力之间,在吸纳知识与创造知识之间,学生的主体思维机制起着关键的内在“转化器”的作用。内在“转化器”建构得好,运转能力强,不但可以有效地克服应试教育的不良影响,使学生进入主动学习、主动思维状态,而且有利于诸方面教育的相互渗透、协调发展,有益于他们一生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