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主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和发展动力

为自主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和发展动力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研究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也将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在“十一五”进行细化部署和实施。知识产权工作要以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搞好知识产权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更大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支撑,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支撑。经过20多年的努力,特别是“十五”以来的高速发展,我国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形势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和管理体系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不能否认,目前全社会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意识还比较薄弱,相当多的企业内部没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部门,部分企业存在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或者不知道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和基础建设严重滞后,创新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分析和导向,各领域中知识产权管理力度不够,缺乏科学性,各地区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知识产权管理差距较大等等。

  为此,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产业结构的层次,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势产业,这是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必然选择,也是“十一五”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我们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全社会各个层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唤起各政府部门和经济主体对知识产

权工作的重视,进而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促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大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