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育中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四

四、端正关于创造性思维的认识 1、当前教育界关于创造性思维认识上的五个误区

  (1)把发散思维等同于创造性思维

  目前国内有一种很流行的观点:在讲创造性思维时,不讲别的,只讲发散思维,以为发散思维就等同于创造性思维。现在市面上有一套颇有影响的高考复习指导丛书,其书名分别取为:“数学发散思维”、 “物理发散思维”、 “化学发散思维”、 “语文发散思维”……就是这种观点的典型反映。其实,发散思维固然是创造性思维结构的一个组成要素,它在创造性思维活动中也确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思维活动指明方向,即要求朝着与传统的思想、观念、理论相反的方向去思维,其实质是要冲破传统思想、观念和理论的束缚。发散思维的这一作用是很重要的,但不应夸大,而且要看到它仅仅起这一个作用(思维定向作用);发散思维并非创造性思维过程的主体,更不是创造性思维的全部内容。把发散思维等同于创造性思维,这是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在60-70年代所持的基本观点,现在早已过时,而我们很多同志仍把这种片面观点当作时髦到处宣扬。

  (2)将直觉思维混同于形象思维——否认直觉思维是人类的基本思维形式

  直觉思维是目前心理学界尚未进行深入研究,因而对其本质以及思维加工特征还不十分清楚的一个领域。正因为如此,所以不仅在一般群众中,甚至在一些学者中也流行一种说法:“直觉是第六感觉”。什么是“第六感觉”,就是一种说不清楚的、莫名其妙的感觉。“直觉”在许多人看来似乎是一种凭空而来的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这种对直觉的理解是不对的,直觉是人类另一种重要的基本思维形式(它与形象思维、时间逻辑思维三者并列、缺一不可),而不是在五种感官所产生的五种感觉之外的第六种感觉。直觉思维加工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基本特征:

  第一,整体把握——撇开事物的细微末节,从整体、从全局去把握事物,是一种从大处着眼、总揽全局的思维。

  第二,直观透视、空间整合


与模式匹配—— 对直觉思维来说,整体把握是指对事物之间关系的整体把握,即直觉思维只考虑事物之间的关系,而不考虑每个事物的具体属性(对事物具体属性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是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的任务,不是直觉思维的任务);要从整体上把握事物之间的关系,直觉思维所用的方法是“直观透视”、“空间整合”和“模式匹配”(将当前通过直观透视、空间整合等心理加工方式所得到的关系模式与长期记忆中储存的类似关系模式进行比较,若能匹配,则按已有经验处理当前的关系),而不是靠逻辑的分析与综合。

  第三,快速判断——直觉思维要求在瞬间对空间结构关系作出判断,所以是一种快速的、跳跃的空间立体思维(而逻辑思维则是在一维时间轴上的线性、顺序的慢节奏思维)。

  目前许多文献把直觉思维也称为“直感思维”,并把它和形象思维等同起来视为同一种思维[1],有的文献则认为直觉是属于形象思维的一种观察能力[2],即把直觉看作是形象思维的一种属性。总之,它们都抹杀直觉思维的基本特征,否认直觉思维是一种独立的思维形式,更不属于人类的基本思维形式。这样做的后果必然是削弱甚至完全取消对青少年在直觉思维方面的培养与训练。

  (3)片面夸大逻辑思维的作用——将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对立起来

  只看到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或逻辑思维与直觉思维)之间有差异或对立的一面,看不到它们之间还有相互支持、相互依存的另一面,因而总是孤立地、割裂地来看待这三种思维,并且不适当地在三种基本思维形式之间划分高低等级。

  本来,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和时间逻辑思维三者都是人类不可缺少的基本思维形式,彼此之间只有思维材料和思维加工方法的不同,没有高低级之分。但是长期以来,在哲学界和心理学界的许多教材和著作中,却一直在宣扬这样一种观点:只有逻辑思维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规律,即可以使我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由感性提升至理性,


因而是高级思维;而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只能使我们获得对客观事物的直观、形象的感性认识,难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言下之意是比较低级的思维。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必然是重视逻辑思维而轻视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由于这三种思维之间事实上存在相互支持和相互依存关系(参看第四章第一节),因此片面强调逻辑思维的结果,不仅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被大大削弱,就是逻辑思维本身也得不到健康的发展。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对每一种思维都不可能建立起一套正确的培养与训练方法,换言之,对青少年来说,三种思维能力都不可能得到最有效的培养与训练。

  (4)片面夸大形象思维作用——认为发展右脑就是发展创造性思维

  由于逻辑思维的加工特点是直线性、顺序性,只能沿着一维时间轴,依据原有的知识概念一步步进行慢节奏的逻辑分析、推理,不可能实现思维过程的跳跃或突变,因而通常认为逻辑思维不大可能像形象思维与直觉思维那样直接形成灵感或顿悟(即实现创造性突破),换句话说,实现创造性突破主要靠形象思维与直觉思维。如上所述,目前学术界往往把直觉思维混同于形象思维,而且根据诺贝尔奖得主斯佩里在70年代所提出的“右脑倾向加工整体性刺激”(即右脑对表象类整体性刺激的加工有优势)的观点,认为右脑同时具有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的优势,因而断定,要实现创造性突破就必须发展右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目前仍然如此)“发展右脑”成了“发展创造性思维”的同义词。事实上,由于七十年代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斯佩里当时只能对少数脑部受损的“裂脑人”进行实验,因而得出的结论难免有片面性;而到20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由于正电子断层扫描(PET)技术和磁共振成象(MRI)技术的出现,科学家们已能对成批正常人在不同思维状态下的脑电波进行精确测量,从而证实,形象思维的加工机制和工作记忆主要是在左脑而非右脑(只有直觉思维的加工机制和工作记忆才主要是在右脑)[18]。可见,认为发展


右脑就是发展创造性思维的说法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一种误导。

  (5)忽视辨证思维的研究

  辨证思维(即辨证逻辑思维)是创造性思维结构的组成要素之一,但是目前在国内外心理学界涉及辨证思维的文章及论著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对其进行认真研究的文献更是难以看到。似乎辨证思维纯粹是哲学问题,只有哲学家才应对此进行研究(目前关于辩证逻辑思维的研究,也确实只能在哲学著作中才能找到)。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有失偏颇,将不利于创造性思维研究的深入开展,所以希望心理学家们也能重视并认真研究这一领域的问题。

2、创造性思维的六要素结构

  根据当代心理学和神经生理学最新研究成果而提出的关于创造性思维的“内外双循环理论模型”(DC模型)指出[16],创造性思维结构应当由发散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辨证思维和横纵思维等六个要素组成。这六个要素并非互不相关、彼此孤立地拼凑在一起,也不是平行并列地、不分主次地结合在一起,而是按照一定的分工,彼此互相配合,每个要素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对于创造性突破来说,有的要素起的作用更大一些(甚至起关键性作用),有的要素起的作用相对小一些,但是每个要素都是必不可少的,都有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创造性思维结构。在创造性思维结构的六个要素中,发散思维主要解决思维目标指向,即思维的方向性问题;辨证思维和横纵思维为高难度复杂问题的解决提供哲学指导思想与心理加工策略;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和逻辑思维则是人类的三种基本思维形式,也是实现创造性思维的主要过程(即主体)。换言之,六个要素中,一个用于解决思维过程的方向性(起指引作用),两个用于提供解决高难度复杂问题的指导思想与策略,另外三个用于构成创造性思维过程的主体。如下面所示:

  一个指针(发散思维)——用于解决思维的方向性;

  两条策略(辨证思维、横纵思维)——提供宏观的哲学指导策略和微观的心理加工


策略;

  三种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逻辑思维)——用于构成创造性思维过程的主体。

  这就是创造性思维活动中六个要素的不同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所谓创造性思维结构就是由这六个要素按上述关系组成的有机整体。如上所述,这个整体中的每一个要素都有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必须系统地、全面地看待创造性思维结构(即不应将其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要素孤立出来或割裂开来,单独加以强调)。由于创造性思维结构是理解和掌握创造性思维活动的钥匙,也是对青少年进行创造性思维培养与训练的总纲,因此,对这个结构及其中各个要素的作用与特性,必须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