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是关键

自主创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是关键
  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这是党中央基于当今国际竞争态势以及国内发展客观要求作出的战略判断,即实现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基点,解决好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技术水平低等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相比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要求,我国自主创新现实情况还不能令人满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更为突出,全国大中型企业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的仅占30%,有技术开发机构的企业仅占25%;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面,我国企业用于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投入之比是1∶0.078,日本的这一比例则为1∶5。

  由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我国企业和产业正面临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严峻挑战,大部分企业的技术来源还主要依靠引进和仿制,我国企业的大部分核心技术、品牌和销售渠道仍然被外国企业控制。因此,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我们必须尽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战略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因此,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出路。“科学技术发展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把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开发放在优先位置,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启动一批重大专项,力争取得重要突破。要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在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技术领域,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增强科技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

  要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设以企业为核心、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切实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应该在信息、人才、资金、技术、管理咨


询等方面构建有效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增强企业持续技术创新能力。要充分发挥我国拥有巨大市场的优势,提高技术引进的层次和目的性;要通过完整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激励企业投资和实现产业化的积极性;要通过明确的政策导向,让自主开发的企业获得更好的创新环境。

  知识产权制度是实现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工具,是促进自主创新的法律保障。我们要加快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把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到技术、经济、贸易管理等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中,培养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企事业单位提高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健全专业人员可以自由发挥所长的激励机制。我们相信,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一个百舸争流、群英荟萃、充满活力的创新局面一定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