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注销的收费规范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税务注销管理操持》中“税务注销证件应当按规则收取证照费”的规则,北京市地税系统触及税务注销收取证件工本费的有四项。即:(1)停业税务注销;(2)变卦税务注销;(3)换发税务注销证件;(4)税务注销的丧失补证;税务注销收取证件工本费规范为40元,即:税务注销证正本4元;税务注销证正本4元;税务注销证正本皮2元;税务注销证镜框30元。

    注:

   1.变卦税务注销收取工本费为8元。变卦税务注销的内容触及税务注销证件内容需作更改的应重新核发税务注销证件。即:税务注销证正本、正本(税务注销证镜框,正本皮,征税人自愿改换,不改换不收费)。

   2.税务注销换证:依据国度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则,税务注销证件三年改换一次,其收取工本费规范同停业税务注销即40元。

   3.税务注销的丧失补证凶兆税人遗失税务注销证件,税务机关依据其遗失税务注销证件的种类,按规范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