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改革方案

燃油税改革方案
  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2008年12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至2008年12月12日。
  新华网快讯: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改革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改革方案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