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马来西亚公司的资料

一、经商的方式

 在马来西亚经商,可经过下列其中的一种方式停止:1.由团体独资运营;2.由二人或更多人(但不超越20人)合伙运营;3.由依1965年公司法的规则在本地注册的公司或本国公司一切独资及合伙企业均须依1956年商业注册法向商业注册官注销。合伙运营的合伙人于企业资金缺乏时,须对企业的债务及承提共同及一般担任。合伙人可拟定正式的合伙契约以制定每一合伙人的权益和义务,但这并非强迫的。

 1965年公司法涵盖马国际一切的公司。该法规则有意运营业务的人士须向公司注册官注销一间公司。该法规则有下列三类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其成员的团体承当只限于股票的面值与其所持有或赞同认购的股份额。2.担保有限公司,即当公司清盘时,成员保证承当的债务,以公司组织纲要和章程指定的为限。3.有限公司,其成员的债务有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马来西亚最普遍的公司结构为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可分为公家有限公司与群众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注册为公家公司,若其组织纲要及章程:1.限制股份转让的权益;2.限制其成员人数最多为50人,雇员及某些已离任的雇员除外;3.制止约请群众人士认购其股票及债券;4.制止约请群众人士存款于公司。

 群众公司可直接成立:另一方法是依1965年公司法第26条把公家公司转变为群众公司。此类公司可向群众人士献售股票,但:1.它已向证券监管委员会注销其招股方案书。 2.其一份招股方案书已于收回日或之前呈交公司注册官。群众公司可央求让其股票在吉隆坡股票买卖所上市,但须遵守该买卖所制定的。其后发行的证券(例如缘由有购股权或红股而发行,或因并购而发行者),则须取得证券监管委员会的核准。

 二、注册公司的手续

 欲注册公司的人士,须向公司注册官以表格13a提出央求,并缴付rm30以查明所拟议的公司称号能否可被运用。若可则央求将被核准而所拟议的称号则保管予央求者,为期三个月。

 


;有关人士须在三个月内把下列文件提交公司注册官以确保可以运用所拟议的公司称号:公司组织纲要和章程依法声明书团体在被委任为公司董事前或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前所作的宣誓书。

 公司组织纲要记载公司称号、宗旨、拟议的核定资本额(假设有)以及把资本额联系为固定金额的股份的方式。公司章程描画管辖公司外部事务管理及事业运营的条规。注册证书收回后,公司组织纲要的认购者连同其他偶然成为公司成员的人士即成为一法人集团,有才干行使已成立公司的各项功用,可控诉他人以及可被控诉。它可依公司的印章被永远的承袭下去,有权利拥有土地,创公司成员须于公司清盘时依公司法对公司资产做出捐赠。

 对本地注册的公司的规则公司须在马境内维持一注册办公处,作为保管依本法规则的一切文件。公司的印章及文件须以可读的罗马字母显试硕司名字及公司编号。公司不得从事其自身股票的买卖或持有其控股公司的股票。群众公司的每一股在公司的任何股东大会投票时仅一票,但公家公司规则其股东得拥有不同的投票权。

 公司秘书需己届合法年龄的自然人,他的主要或独一的住所应在马境内,他必需是一个指定集团的会员或已取得公司注册官收回的执照。公司也须委任一家获核准的公司审计师担任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审计师。

 此外,公司的董事至少为二人,他们主要或独一的住所在马来西亚,群众公司或其隶属公司的董事普通上年龄不可超越七十岁,公司董事不用也是股东。

 3.本国公司的注销

 有意在马来西亚经商设立营业场所的本国公司须向公司注册官注销。依据前述的顺序,央求书须依表格13a提交吉隆坡的公司注册官或其在国际的任何动部,并附上rm30的费用,若其拟议的公司称号可被运用,央求则被核准,则称号保管予公司,为期三个月。

 央求者须于核准后提交下列文件予公司注册官:一份阅历证的原注销国的公司注册证书(或具有同等效能的文件)的正本。一份阅历证的公司组织纲要及章程或其组成公司章程的文据的


正本。一份董事名单与某些相关的法定细节。若有本地董事,一份说明该董事权利的备忘录。一份任命函或委托书,授权一个或多个在马来西亚寓居的人士代表公司接受送达的法律令状及任何应交予该公司的通知书。

 公司代理人依规则格式而作的宣誓书。指定代理人担任公司须依法执行的一切事项。代理人如有变卦,须通知公司注册官。本国公司须于其在马境内设立营业场所或末尾营业的一个月内,依核定的表格向公司注册注销其在马来西亚的注册办公处。

 在本国注册的公司,每年须于其年度股东大会后的一个月内,交上一份年度报告,并于其年度股东大会后的两个月内,交上一份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份经审计的帐目表说明其在马营运所触及的资产及负债,以及一份经审计的损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