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物业人员处理管理办法

一、物业人员违犯下列规则,给予30元的处分。
  1、按时开启和封锁自动扶梯、客货梯。
  2、不按时开关商场外墙霓虹灯,损坏维修超越6小时。
  3、卷闸门损坏,维修时间超越8小时。
  4、发现管道不迟滞、有损坏或梗塞现象,维修时间超越4时。
  5、发现玻璃、门窗、天花板损坏,维修时间超越8小时。
  6、广告灯箱、广场照明灯和喷水池灯光损坏维修超越24小时。
  二、物业人员违犯下列规则,每次给予50——100元处分。
  1、营业现场灯光照明设备或广播通讯线路出现缺点,维修超越12小时。
  2、梯、货梯、自动扶梯及空调系统出现缺点,不能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
  3、停电,不能在规则时间恢复供电(特殊缘由除外)。
  4、普通缺点维修时间超越2小时,较大的缺点超越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