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重在协调

提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历史发展经验的反思,也是未来中国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和谐社会的重点是协调。这种协调既要包括经济发展与政治、社会的协调,经济发展与城乡发展之间的协调,经济发展与区域发展之间的协调,经济发展与收入差距之间的协调,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之间的协调,也要包括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环境的相互协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和空间的协调作用,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观和制度框架,要有充分的协调意识和协调实力,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条件、思想条件和物质条件。

关键词:和谐社会,协调,协调意识,财政实力

 

在中国进入新的世纪的时候,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中国历史发展的经验反思和总结,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借助历史经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这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保证。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历史发展经验的总结和反思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了三年的经济恢复时期。为了迅速改变中国工业落后的面貌,中国政府提出并制定了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在实施的过程中,实际上变成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必然带来直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轻工业和农业发展的滞后,带来国民经济结构上的严重失衡,最终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加上在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中,配合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以运动的形式搞经济,排斥市场和商品经济,平均主义盛行,带来经济效率的低劣。到改革以前,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综合国力等指标仍然排在世界各国的倒数几位,国民经济实际上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改革是大势所趋。

改革之初,为了充分发挥人民和地方的积极性,作为中国改革总设计师的邓小平率先提出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发展是硬道理等指导思想;同时,对农村


和城市经济体制进行配套改革,重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注意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国民经济,经济效率有了迅速的改善和提高,中国的国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了,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注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关注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给,缺乏对经济社会公共物品的有效生产和供给,出现了经济发展与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地区收入差别、经济发展与各阶层人民收入差别拉大、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等突出的问题,造成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等严重影响甚至阻碍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局势。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在十六大报告中率先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即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不仅要包括富人,也要包括穷人;不仅要包括城市居民,也要包括农村居民;不仅要包括中国人,也要涵盖全人类;不仅包括人本身的发展,也要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发展。只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中国的和谐发展,并进而为促进全世界人类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可见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和升华。

经过改革以来20多年的发展,从原来为了打破平均主义而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到新世纪初提出科学发展观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一方面反映出改革以来的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出现,另一方面也反映全党全国人民对这种经济高速发展的深刻反思。确实,改革以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固然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中国综合国力上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突出成就。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政治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巨大反差。由于注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关注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给,缺乏对经济社会公共物品的有效生产和供给,出现了经济发展与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地区收入差别、经济发展与各阶层人民收入差别拉大、经济发展


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等突出的问题。这种巨大反差形成的社会压力正在日益增加,严重地影响到了社会安全、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阻碍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甚至影响到中国的国际形象。少数国外敌视中国的人甚至以此为借口,编造出以中国的粮食、能源供给缺口为根据的中国威胁论,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的外部环境。在这一背景下,中央在十六大报告中率先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即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不仅要包括富人,也要包括穷人;不仅要包括城市居民,也要包括农村居民;不仅要包括中国人,也要涵盖全人类;不仅包括人本身的发展,也要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发展。只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中国的和谐发展,并进而为促进全世界人类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中国政府领导人在多种场合和正式会议上提出并逐渐形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可见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和升华。

2001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大会上针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时第一次提出了“和谐”的概念。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6条要求中,第一次提出要使“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并从全体人民和谐相处、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等四个方面进行申述。到2004年9月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公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把它提到了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的政治高度上来。随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社会各界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抒己见。为了统一认识,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2005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专门针对构建和谐社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以专门文件的形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指导性意见


,也是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工具。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的协调作用

前述改革以来经济社会出现的诸多问题,基本上都是经济社会的公共领域和空间,是市场所不能有效调节的范围和领域,是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其协调的能力,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政府尽管一定不能是一个全能的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但也必须是一个积极有充分作为的政府,在公共领域和空间发挥其应该起到的作用,同时努力减少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只有做到市场在私人产品和领域的调节与政府在公共领域和空间的有效协调的互相配合,才能真正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发展目标。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观和制度框架

这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进行的考察。市场经济所具有的效率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尝试的经济制度中最为成功的。从这一个角度来说,目前它是不可抛弃的经济制度。我们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把经济发展的这块蛋糕做得更大。在这里,政府的作用是要为做大这块蛋糕提供必要的外部环境。这些必要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让人们和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在其中按照规则进行充分的活动,以获取各自的最大利益。

首先是确立民主法治的价值观和制度框架。民主法治的价值观和制度框架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制度运行的成本。有了民主,才真正体现了在人民的国家里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人民才会享有平等的地位,才会心情愉快,以百倍的信心去工作,去迎接挑战。这种制度才会转化为精神上的激励。有了法治,各类经济活动才会有法可依,增加人们经济活动的稳定收益预期;同时,有了法治,可以有效防止各种违法犯罪的活动,实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性循环。可见,民主法治与市场经济是密不可分的。当代西方发达国


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是要确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和制度框架。公平正义体现了人的发展的尊严。公平决不是绝对平均主义的翻版,但一个经济社会缺乏公平正义,必然会造成社会群体的深刻矛盾,引发社会动乱,危及人民群众、执政党和国家的安全,严重的甚至可能亡党亡国灭种。因此,树立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的价值观至关重要。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群体的互谅互让、沟通协调意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根本表现。这里,政府的主要作用首先是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和奖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个人、群体、机构等,在全社会形成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其次是要为公平正义制定和实行确立一些规则,如通过收入调节政策、扶助社会弱势群体、打击和惩处非法经济活动和以权谋私等,有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以便让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的好处。

2、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和空间的协调作用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谐是过程,和是谐的结果和表现。没有谐就不可能有和。而谐的含义就是协调。因此,我们应该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放在协调上。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要意在身先,要有充分的协调意识,二是政府要制定出完善有效的协调政策和制度,三而是政府要有充分的协调实力。而政府的充分协调实力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财政实力。

(1)政府要有充分的协调意识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不是一个没有作为的政府,不是一个纯粹的“守夜人”的角色。因此,政府首先要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要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积极有作为的政府。当前,中国共产党已经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明,单一的经济政策已经走向全面的社会政策,单项经济改革推进的局面转向了协调性改革推进的局面。同时,这种意识也是中国共产党实际工作中进行协调的指导思想。

但要注意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是要分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次矛盾,把


坚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贯彻到底,落到实处,绝不能动摇,这也是邓小平为首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中国历史发展的经验总结,更是中国还处在发展之中,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现实所要求的。因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建成都是要以经济发展作为物质基础的。总之,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二是要坚持“大市场,小政府”的原则,政府作用的发挥不能干扰市场,政府作用必须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前提下的发挥。按照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政府作用应该严格限制在公共领域,实现政府作用的恰当性,即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政府的这种地位首先要在政府的协调意识上深深地扎根。这说明,构建和谐社会是与市场经济的公平、效率、正义是相辅相成的。

(2)政府要制定出完善有效的协调政策和制度

协调意识付诸实际主要依赖两个方面,一是制定出完善有效的协调政策和制度,二是进行充分的协调。

从制定完善有效的协调政策和制度来看,各种协调政策和措施必须进行事前的研究和预测。协调要从多层面、多层次、多环节、多渠道、多角度出发,考虑各方面的需求,协调各方面的利益,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更要进行事中的监督和执行,最后要进行事后的检验和评估、总结。这种协调从经济学的公共领域和空间来说,政府的协调作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和政治、社会发展的和谐关系。在强调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要协调它与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关系,树立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首先要解决好政府自身建设,健全制度,监管到位,完成政府职能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要在一些部门职责不清,办事效率低;公务消费不规范,奢侈浪费,行政成本高以及一些地方、部门和少数工作人员还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脱离群众,失职渎职,甚至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等问题上下大力气进行综合治理,促进党风廉洁,政风清明。其次要关注社会大众的民主权利,贯彻民主法制思想精


神,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如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收入分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土地征收征用、 窗体底端

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要解决得又快又好,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政治发展的一致。

二是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协调它与环境美好以及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根本上要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减少和降低经济发展给自然环境和资源环境造成的损害,要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有利于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要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和建立更加有效的节能环保监督管理体系。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2006年年初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百分之四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百分之二的目标没有实现。这主要是因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重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增长仍然偏快,不少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还没有退出市场,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有关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需要一个过程。可见,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仍然任重道远,但这也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三是经济发展与区域发展之间的和谐关系。区域发展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是无法实现均衡的,必须要有统筹的安排和规划,但也不可以片面强调区域的均衡发展。目前,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从改革以来的重点发展东部的战略过渡到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的多区域共同发展战略。一方面,区域内劳动力、自然资源等禀赋的差别,在市场机制基础上必然出现非均衡发展的局面,这可以在充分发挥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形成地区之间合理的产业分工,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对改善和提升中国的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非均衡发展可能引发地区之间由于收入差别、地区利益差别等形成的矛盾和冲


突,更容易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和经济封锁,不利于促进统一性的全国市场的形成,也要最终影响经济发达地区的产业和经济发展。

四是经济发展和城乡发展之间的和谐关系。城乡发展之间关系实际上就是通常所说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和农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与城市和工业相比,具有天然的产业劣势;农民与工人相比,基本上也是一个最大的弱势群体,而且主要是前者决定着后者,后者是前者的表现和结果。因此,要改变城乡之间发展的非和谐关系,主要是要从改变农村和农业在产业竞争上的比较劣势着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本来无所谓产业优势和劣势,但是在具体产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存在先发和后发的关系,以及政府在发展过程中对城乡不同的基础设施等公共品的投入倾斜,即政府在先前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农村的公共品投入的严重不足,从而使得中国农村和农业发展与工业和城市相比,具有独特的先天劣势。而且这种先天劣势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最不稳定的因素。由于农村和农业发展的落后,农村居民的收入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别在当前已经被放大,2005年已经达到1:3.22,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农民对农业生产没有热情、信心和积极性,也影响着农业的发展。而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业的不发展将会影响到整体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更重要的是,农民在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情况下,容易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视,也会形成农民心里上的阴影,对城市居民容易产生逆反心理,轻则危害社会治安,重则危及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影响到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此不可谓事不大也。

因此,这样一个“三农”问题是到了该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时候了。政府应该通过在公共政策领域上对农村、农业和农民进行保护和扶持,确保一系列的保护农业发展和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才能确保占中国最广大地区的农村、占中国最多人口从事的农业和占中国最大人口群体的农民的稳定和发展,确保城乡在


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和谐共处和发展。

五是经济发展和收入差别之间的和谐关系。经济发展和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既与城乡发展有关系,也与区域发展有关联,但又不完全等同于二者。事实上,城市内部、农村内部和各区域内部都存在着收入差距。正常来说,由于每个人努力程度、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以及拥有生产要素的不同,都使人们的收入存在着差距。在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中,我们也承认这种差距的存在,承认这种差距对于激发人们发家致富的积极性是有促进作用的,承认这种差距对促进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也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收入差距并不是就上述意义上而言的。部分社会群体为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与应得到的报偿不相称。农民和工人为改革发展付出了巨大代价,到目前为止,农民的人均收入还很低,负担还很重。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农民并没有充分分享。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依靠的阶级,由于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对国民经济做出战略性调整,在这个过程大批产业工人下岗。这些在计划时代作出重要贡献的产业工人和农民获得的回报显然是不对等的。因此,收入差距是特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违法经营、不正当竞争、钱权交易等手段暴富的人群,与在经济发展过程处于弱势的群体陷入到赤贫的人群之间所体现的巨大收入差距。前者应该通过制定完善相关税收法规、加强纪律监督、严厉打击等进行遏制,而后者则需要政府在公共政策上进行扶持和保护,在财政支出上进行支持倾斜,以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真正的体现,人民生活有较大改善,从而使政府成为一个具有公信力和具有广泛社会阶级阶层基础的政府。

六是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之间的和谐关系。当代经济社会具有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人们不仅需要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更需要一个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这样的人才是具有现代生活特点的人。经济越是发展,人们对高质量的文化生活的需求就越强烈。实际上,在现代,许多文化生活都是建立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基


础上,并且是以科技为主体,以物质为载体的。因此,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都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一个事情和过程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个或两次不同的事情。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之间的这种辩证发展的关系要求我们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决不可轻视或忽视文化建设。事实上,邓小平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观点仍然是正确的。但在实践的过程中,精神文明往往走样为仅仅强调政治,而忽视或没有强调人们的经济利益。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往往缺失公民道德教育,造成人们之间的诚信不足,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加大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成本。对文化建设和公民道德教育的补课,实际上是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加上润滑剂,使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之间和谐发展。

(3)政府要有充分的协调实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政府还要有充分的协调实力。这是政府充当协调者角色的保证。而协调实力一方面来自于政府的权威,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政府的财政实力。

从政府的权威性来说,要确保政府的经济社会政策和措施从上到下执行过程中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过去地方政府往往对中央政府政策和措施执行中变形和走过场,或者完全走样,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形成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其他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政策博弈。必须树立中央政府政策的权威性,实际上是树立中央政府自身的权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央政府总体协调政策始终如一的贯彻落实。在这方面主要涉及各级政权建设及其制约机制。这主要是政治学领域的课题,这里不展开讨论。

从政府的财政实力来说,最重要的是要保证中央财政的汲取能力的加强,也才能真正保证政府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社会政策的协调上,使政府有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社会政策领域。因为政府的任何一项协调政策,或者一项协调措施尽管都是从公共领域出发的,但都是要花费成本的。而这些成本也只


有由政府以公共财政或税收收入来进行支付。尤其在经济后发的国家,如果政府是一个积极有作为的政府,将会积极推动该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二战以来以东亚地区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有人把政府的财政实力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比喻为鱼和水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政府要 放水养鱼,不能竭泽而渔;另一方面,只有水深了才能有大鱼生存。也就是说,只有经济发展了,政府才有更宽广的税收基础,增强其财政汲取能力;而有了更强的财政汲取能力,财政实力厚实了,才有更充实的经济基础在公共领域发挥其经济社会的协调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1994年中国财政体制调整改革以来,政府的综合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到2004年 已经达到37 000亿元,2006年则达到39 300亿元,比2005年增加7694亿元①,比1994年的8 000亿元增加了近5倍。这一方面说明,10年间中国政府财政收入的迅速增长来自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政府也有充足的财政实力在公共政策领域发挥其应该具有的协调作用。二者的相互促进将是中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

2007年3月召开的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当年中央和地方的预算草案中,中央财政支出总共达到26871.08亿元。而支出的总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体现了要“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和公共财政阳光”的最新理念。财政支出的重点是解决民生问题,仅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的各项支出就达到3917亿元,比2006年的3397亿元增加520亿元,增长15.3%;安排的教育支出达到858.54亿元,比2006年增加252.49亿元,增长41.7%;安排的医疗卫生支出达到312.76亿元,比2006年增加145.36亿元,增长86.6%;安排的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支出达到2019.27亿元,比2006年增加246.99亿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