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规

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建设“滨海历史文化宜居镇”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三高三强”型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农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为“十二五”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时间安排

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8年1月开始到5月底结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具体时间安排:2008年1月至2月底为准备阶段;3月至4月中旬为选举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为完善配套组织、建章立制阶段;5月中下旬为检查验收阶段。

二、选配要求

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一般各由3至5人组成,村干部总数一般控制在4至7人。2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不超过4人;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不超过5人;5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不超过7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把握这一职数要求,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加强组织、有利于促进发展、有利于保持稳定的要求, 提倡推荐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先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当选村委会主任后,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个职务“一人兼”,“一人兼”的比例一般不低 于30% ;提倡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组织成员,实行“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第三批选派干部不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只参加村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选派干部当选后,原任第一书记的,仍可继续担任第一书记,条件具备的,也可改任书记,不论是任第一书记还是书记,都不占村干部职数。

总体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要符合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受群众拥护的人进村领导班子。重点看人选是否具有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意愿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在结构上,人选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遇有个别特殊情况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村“两委”成员候选人中要有女性。参加素质提升工程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和“双带”先锋等要优先考虑作为候选人。

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除具备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带头学习领会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热心为群众谋利益,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积极带头致富和带领广大群众致富;坚持党性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一视同仁;能统揽全村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强,对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多谋善断,并善于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本村经济;熟悉党的基本知识,会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上述要求,对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严格把关,确保候选人素质; 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通过后的候选人条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候选资格。

实行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若属需要回避的人员被党员或群众同时推荐为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确定其中1人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方法步骤

(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 发〔2004〕17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的精神, 分六个步骤进行:

1、选举准备。 在换届选举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村级区划调整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村级区划调整工作。特别是要 选配好临时班子成员。要对区划调整后的村调查摸底,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要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漏登、重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 20日 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不得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在选举 日10日前 张榜公布。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 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 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6、做好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工作。 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新一届村委会财经、文书档案的移交、存档、备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新一届村委会结合各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委会工作制度。

(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准备工作。 换届前,村(临时)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临时)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推荐。 村(临时)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 村(临时)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乡镇(街道)党(工)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内选举。 村(临时)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每个乡镇、街道要选择1个以上村进行直选试点,进行村党组织换届直选试点的村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批准。换届直选具体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发文。

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或直选产生的书记(第一书记)需报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选举产生后,要建立和完善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活动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定期说事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和党员电教远教制度等。

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召开联席会议,结合本村实际,研究确定本村三年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等。

四、几点要求

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一要强化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 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抓好具体工作 。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要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农委、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各司其职。为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委、市政府建立市领导干部包乡镇、街道制度,每个乡镇、街道由一名市领导牵头,负责指导该乡镇、街道的村级换届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乡镇、街道干部包村制度。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情况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要精心组织。 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要加强“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人兼’”、“选派干部参加村党组织选举,但不占村干部职数”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能正确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市里将举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和第三批选派干部培训班,乡镇、街道要举办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重点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通过学习培训,明确换届选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组织指导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要依法办事。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要搞好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的审查,做好登记造册工作,确保不错、不漏、不重。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前,要及时通知外出务工的党员,使他们能在规定时间内回村参加选举。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要严格执行选举程序和步骤,做到法定程序不变,规定步骤不少。严防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的现象发生。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手段当选的,要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破坏选举,触犯法律的,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查处。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为:8023910、8039813。

四要加强督导。 各乡镇、街道要派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分别派驻各村,进行全程指导,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并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选举工作,对调整、撤并的村,要加大指导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第三批选派干部参加所在村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引导工作,确保选派干部当选。第二批选派干部在原任职村换届选举期间要回村全程指导工作。实行换届选举督查指导工作责任制,凡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不力或指导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完善配套。 各乡镇、街道在新一届村班子产生后,要对下设的委员会进行调整,保证村级组织的健全和正常运转。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保证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换届选举中,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结束后,要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别形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于5月底前报市民政局,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于5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同时,要建立村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和村干部信息库,并于5月底前将村干部简明登记表报组织部备案。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完善防范监督措施。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工作小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等措施,健全选举监督体系,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建立和完善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全程纪实制度,将换届选举的每个环节、每项程序、每个流程,都要签字确认;有条件的村可将选举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进行视频监督。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造谣生事、诬告干扰换届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换届工作成效是检验全镇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和驾驭水平的重要标志。要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严格依法、规范操作,切实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抓紧抓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党委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镇党政班子成员要对所包管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总责;镇党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加强对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参与,形成合力。组织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村“两委”换届工作,具体指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民政办负责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所要落实好换届选举必需的工作经费,经管站和财政所要做好换届前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纪检办、宣传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各党总支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逐村分析村情选情,坚持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对重点村,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选派工作组驻村指导。对村情复杂的村,派出所、边防所等执法单位要提前介入,为换届选举创造条件。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村村响、宣传栏、标语等宣传手段和村“两委”换届信息简报的作用,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