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创意思维的互补现象

广告创意思维的互补现象 另外,广告创意思维的特性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互补。它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告创意思维是非逻辑思维与逻辑

广告创意思维的互补现象
    另外,广告创意思维的特性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互补。它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告创意思维是非逻辑思维与逻辑思维的互补
    逻辑思维一般是指符合形式逻辑的思维,其基本内容是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比较与分类、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归纳与演绎等逻辑方法以及综合于形式逻辑基本规律要求的确定性、无矛盾性、首尾一贯性和论证的根据性等。简单来说,逻辑思维就是按照逻辑规则去思考问题,但诸如直观、联想、幻想、猜想及灵感等则是不服从逻辑规则的思维,就好像人们常说的“偏方”。
    非逻辑思维或广告创意思维在创意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但在创意过程中,逻辑思维则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如这则广告是为鞋子艺术设计大赛而做的海报广告,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则一眼就能吸引你注意的广告,创意也十分的奇特却又不违反思维逻辑,如“穿鞋”是逻辑思维的结果,但用手穿却不用脚穿,则是非逻辑思维的结果,所以逻辑思维
    与非逻辑思维在广告创意中的互补性是存在的,而且是十分普遍的。我们在提倡创意思维的同时,并不排斥或贬低逻辑思维在创造中的作用,事实上,整个创意思维的发展都是在逻辑与非逻辑思维的交叉状态下不断进行的。
    2、广告创意思维是发散思维与集中思维的互补
    发散思维的特性在前文中已有所论述,其重要性也为大家所认知,但有人认为,广告创意思维中只包含发散思维,这是很片面的。如果只有发散,那么结果从何而来?如果仅仅停留在发散,那么就不能抓住问题的实质和关键,达不到创意的效果,这时就必须要有集中思维。如在广告创作会上,表现一个洁具的光滑,与会人员可能会提出100个想法(IDEA),但最终确定符合产品特性,且与产品有很好的关联性的,可能只会有几个,再从中挑选出一个或两个来完成广告的具体表现,这就是广告创意思维中发散思维与集中思维的互补性的表现。
    3、广告创意思维是潜意识与显意识过程的互补
    我们至今所认识的只是脑的功能的一小部分,就像冰山的一角,我们人脑的其它大部分功能,就象潜藏海面下的庞大冰山一样,潜藏着许多非意识、无意识的更多功能。这种无意识功能中的大部分被称为潜意识。潜意识是我们人类智慧的仓库,在潜意识中潜藏的智慧,不分昼夜,不停地工作着,可以转变为情感或创造的灵感。所谓潜意识是指人们长期积累起来的,储存在头脑中的知识、经验和方法,在此,潜意识与意识是相对而言的,一般认为,显意识的控制体系是一个逻辑系统,而潜意识的控制体系则是一个情感本能系统。所以在显意识中不能组合的信息,能在潜意识中形成组合块。潜意识的内容是在显意识状态下长期积累而成的,因而潜意识成果一旦闪现,那会表现为显意识,并为显意识所同化和变形。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位创作人员为一个治疗女性月经不调的药做广告,在进行创意时,他首先要找很有规律的事情来代表“有条理”、“有规律”这一概念,再通过突然变化来说明“月经不调,破了规律”这一概念。潜意识中,他马上会冒出“有规律的鼓点突然走了调”,“匀速旋转的车轮突然停止,又加速,又停止”,“月亮有规律的圆缺”等等IDEA,这是受人们以前的经验或知识的启发而想出的“IDEA”。但在做创意的当天早上,这位创意人员看见两个老太太“正在绕缠的毛线球突然乱了”,这完全可以来表现这一概念,于是这一显意识就成了“IDEA”,下一次再有需要表达“规律”这一概念时,“缠绕的毛线球”就由显意识变为潜意识。所以创意思维是在显意识—潜意识的反复交替作用下最后达到创意目标的。
    4、广告创意思维是同中求异与异中求同的互补
    同中求异即“求异思维”。它是对熟悉的事物,有意识地把它看成是陌生的,并按照新的理论加以研究,即善于在相同或相似的事物之间看出不同之处,如在它指导下产生的USP理论(独特卖点理论),曾有这样一则吵得沸沸扬扬的广告:养生堂宣布,停止生产纯净水,全部生产天然水。这则广告充分地向外传达了一个信息,即养生堂离开纯净水同质化的市场竞争,而转向没有对手的天然水市场,这就是典型的同中求异。
    异中求同即“求同思维”则是对陌生事物要持熟悉它的态度,采用对熟悉事物的态度衡量比较,即善于在不同事物之间发现相似的地方。如这则汽车广告,表面上看汽车与过山车原本是不同的两个事物,但将过山车的护拦与汽车的座位结合后,汽车的“高速与安全”这一卖点就被表现的淋漓尽致了,无疑,这也是异中求同的有力例证。
    广告创意思维的互补性还表现在传统教育与创造教育的互补及创造性教育中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互补等,在此不再一一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