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教员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教员法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员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员是园丁,有人说教员是红烛,熄灭了自己照亮了他人……教员是一个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誉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先生的时分,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员的时分,学习的是《教员法》。我国于1998年修订了新的教员法。临时以来《教员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员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作,这说明教员只知法、违法是不够的,由于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益。教员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员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进程中,我不只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看法,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位置,由于,每团体都享有一定的权益,“对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看法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员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员法》不只协助教员失掉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员有了行为上的准绳,只要学习好它才干保证教员享有自己的权益。
      另外,教员在享有权益的同时,也应实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维护法》后,让我更明白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员我该实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任务中,严厉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一心一意为先生效劳,让先生满意,家长担忧,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先生,不挖苦,挖苦,不要挟、责难家长。时辰以教员的品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关于后进生,不拔苗滋长,不挖苦挖苦,要耐烦教育。尊重每一个先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复杂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进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先生)和教育主体(教员,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进程。先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延长的时代,我看法到:必需彻底改动过去那种把教员知识的贮藏和教授给先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


“一杯水”的新鲜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沉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员,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员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肉体。而我们的先生亦是如此,由于人与人之寄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先生,又要尊重每个先生的特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先生的学习积极性、自动性,让每一个先生自动地、生动地开展。在组织教学中把全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一般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进程中,贯彻一般看待的准绳,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先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异乎寻常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求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员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笞自己,在教授迷信文明知识的同时,还要维护先生的身心安康,保证先生合法权益,促进先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片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立功。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安康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