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特许经营宣传规范

奥运会特许经营宣传规范
 问: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经营营销宣传的目的是什么?

 

答:特许商品的营销宣传是以推广北京奥运品牌形象,促进特许商品销售为目标,宣传北京奥运会、北京残奥会,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展示北京地方特色,营造人文奥运氛围。

 

问: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经营的宣传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北京奥运会特许经营是指北京奥组委授权企业设计、生产和销售带有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标志的商品,但未授予企业奥运营销权利。因此,特许经营商和特许零售商只能宣传奥运特许商品,而不能使用奥运标志进行企业宣传。宣传方案中不得出现特许企业的名称、标识、电话等企业信息,电话只能以400咨询电话的形式出现;不能出现具体的销售地点。

 

问:特许经营宣传方案中会有哪些常见的违规问题?

 

答:营销宣传方案内容无误,但未经报批;经奥组委审批,但擅自更改内容;使用未经报批产品名称;进行夸张宣传;对于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煽动宣传、误导性宣传;对于产品销售渠道进行违规宣传。

 

问:特许经营宣传可采用哪些正规方式?

 

答:新闻发布会、新品推介会、产品首发式;常规宣传――新闻通稿、广告稿、媒体投放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