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之出口合同环节

外贸合同之出口合同环节
  在出口合同的实行进程中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和制单结汇等多种环节。其中又以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4个环节最为重要。

    备货

    备货任务是指卖方依据出口合同的规则,按时、按质、按量地预告好应交的货物,并做好央求报验和领证任务。

    (1)备货

    备货是进出口公司依据合同和信誉证规则,向消费加工及仓储部门下达联络单(有些公司称其为加工通知单、或信誉证剖析单等)要求有关部门按联络单的要求,对应交的货物停止清点、加工整理、刷制运输标志以及操持申报检验和领证等项任务。联络单是各个部门停止备货、出运、制单结汇的共同依据。在备货任务中,应留意经下几效果:

    a.货物的质量、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必要时应停止加工整理,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与合同规则分歧。

    b.货物的数量:应保证满足合同或信誉证对数量的要求,备货的数量应适当留缺乏地,备作装运时能够发作的互换和顺应舱容之用。

    c.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停止仔细反省和核实,使之契合信誉证的规则,并要做到对维护商品和顺应运输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破坏,应及时停止修或换装。标志应按合同规则的式样刷制。

    d.备货时间:应依据信誉证规则,结合船期布置,以利于船货衔接。

    (2)报验

    凡属国度规则,或合同规则必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局央求检验,只要取得商检局发给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凡经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概不得出口。

    央求报验的手续是,凡需求法定检验出口的货物,应填制“出口报验的央求单”,向商检局操持证件取验手续。“出口报验央求单”的内容普通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产地等项。如需有外文译文时,应留意中,外文内容分歧。“央求单”还应附上合同信誉证正本等有关单


据,供商检局检验和发证时参考。

    央求报验报验后,如出口公司发现“央求单”内容填写有误,或因国外出口人修正信誉证致使货物规格有变化时,应提出更改央求,并填写“更改央求单”,说明更改事项和更改缘由。

    货物经检验合格,即由商检局发给检验证书,进出口公司应在检验证书规则的有效期内将货物出运。检验证书的有效期,普通货物是从发证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鲜果、鲜蛋类为两星期,植物检疫为3星期内有效;如超越有效期装运出口,应向商检局央求展期,并由商检局停止复验合格后才干出口。

    催证、审证和改证

    在实行以信誉证付款的合同时,对信誉证的掌握、管理和运用直接关系到我国对外政策的贯彻和收汇的平安。信誉证的掌握、管理和运用主要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等项内容,这也是实行合同的一项重要任务。

 (1)催证

    假设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商定采用信誉证方式,买方应严厉依照合同的规则按开立信誉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践业务中,有时国外出口商在市场发作变化或资金发作充足的状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我们应敦促对方迅速操持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买卖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买卖,更应结合备货状况及时停止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2)审证

    信誉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誉证内容应该是与合同条款分歧的。但在实际中,由于种种要素,如任务的疏忽、电文传递的错误、贸易习气的不同、市场行情的变化或出口商有意用开证的自动权加列有利于他方利益的条款等,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誉证条款与合同规则不符。为确保收汇平安和合同顺利执行,防止招致经济上和政治上对我不应有的损失,我们应该在国度对外政策的指点下,对不同国度、不同地域以及不同银行的来证,依据合同停止仔细的核对与审查。普通来说,在审查国外来证时,应思索下列四个方面:

    a.政治上能否契合我国对外政策;

    b.对平安及时收汇能否有保证;

 


;   c.对与我国贸易协议的国度的来证能否契合协议的规则;

    d.来证的条款能否契合合同规则,证内所列条款,我方能否实行。

    在实践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共同承当审证义务。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才干、付款责任和索汇路途等方面的内容,进出口公司则着重审核的内容普通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政治性的审查:来证国度必需是与我国有经济往来的国度和地域,应拒绝接受与我国无往来关系的国度和地域的来证。

    来证各项内容应契合我国方针政策,不得有歧视性内容,否则应依据不同状况向开证行交涉。

    b.开证银行资信的审查:为了保证平安收汇,对开证行所在国度的政经济状况、开证行的资信、运营作风等必需停止审查,关于资信不佳的银行,应酌情采取适当措施。

    c.对信誉证的性质与开证行付款责任的审查:来证应标明“不可撤销”的字样。同时要证内载有开证保证付款的文句。

    对用些国度的来证,虽然注明有“不可撤销”的字样,但在证内对开证行付款责任方面加列“限制性”条款或“保管”条件的条款,受益人必需特主意。如来证注明“以领到出口容许证后通知时方能失效”,电报来证注明“另函详”等相似文句,应在接到上述失效通知书或信誉证详细条款前方能失效。

    上述3点,也是银行审证的重点,进出口公司只作复核性审查。

    d.对信誉证金额与货币的审查:信誉证金额应以合同金额相分歧。如合同订有溢短装条款,信誉证金额应包括溢短局部的金额。信誉证金额中单价与总值要填写正确,大、小写并用。来证所采用的货币应与合同规则相分歧。如来自与我国订有支付协议的国度,运用货币应与支付协议规则相符。
 e.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包装等条款的审查:证中有关商品货名、规格、数量包装、单价等项内容必需和合同规则相符,特别是要留意有无另外的特殊条款,应结合合同内容仔细研讨,做出能否接受、或能否修正的决策。

    f.对信誉证规则的装运期、有效期和到


期地点的审查:装运期必需与合同规则分歧,如国外来证晚,无法按期装动,应及时电请国外买方延展装期限。信誉证有效期普通应与装动期有一定的合理距离,以便在装动货物后有足够时间操持制单结汇任务。关于信誉证的到期地点,通常要求在中国境内到期,如信誉证将到期地点规则在国外,或国外银行的柜台等,我们不易掌握国外银行收到单据确实切日期,这不只影响收汇时间,而且容易引纠纷,故普通不宜接受。

    g.对单据的审查:关于来证中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和份数及填制方法等,要停志栏鹉审核,如发现有不正常的规则,例如要求商业发票或产地证明须由国外第三者签证以及提单上的目的港前面加上指定码头号字样,都应慎重看待。

    h.对其他特殊条款的审查:在审证时,除对上述内容停志栏鹉审核外,有时信誉证内加列许共同殊条款(SPECIALCONDITION),如指定船籍、船龄等条款,或不准在某个港口转船等,普通不应随便接受,但若对我有关紧要,尚且也可办到,则也可酌情灵敏掌握。

    (3)改证

    对信及证停止了片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假设发现效果,应区别效果的性质,区分同银行、动输、保险、商检等有关部门研讨,做出恰当妥善的处置。凡是属于不契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执行和平安收汇的状况,我们必需要求国外客户经过开证行进修正,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正信誉证通知书后才干对外发货,以免发作货物装出后而修正通知书未到的状况,形成我方任务上的主动和经济上的损失。

    在操持改证任务中,凡需求修正的各项内容,应做到一次向国外客户提出,尽量防止由于我们思索不周而屡次提出修正要求。否则,不只添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形成不良影响。其次,对不可撤销信誉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正,都必需在有关当事人全部赞同后才干失效,这是各国银行公认的惯例。

    再次,对来证不契合规则的各种状况,还需做出详细剖析,不一定坚持要求对方操持改证手续。只需来证内容不反政策准绳并能


保证我方平安迅速收汇,我们也可以灵敏掌握。

    总之,对国外来证的审核和修正,是保证顺利实行合同和平安迅速收汇的便要前提,我们必需给予足够的注重,仔细作好审证任务。

    租船、订舱和装运

    各进出口公司在备货的同时,如系C.I.F.或C.F.R.合同,还必需做好租船订舱任务,操持报关、投靠等手续。

    (1)租船订舱

    在C.I.F.或C.F.R.条件下,租船订舱是卖方的主要职责之一。

    如出口货物数量较大,需求整船载运的,则要对外操持租船手续;如出口货物数量不大,勿需整船装运的,可由外运公司代为洽订班轮或租订局部舱位运输。

租船订舱的复杂顺序为:

    a.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操持托运手续,填写托运单(shippingnote),亦称“订舱委托书”递送外运公司作为订舱依据。

    b.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后,审核托运单,确定装运船船舶后,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将全套装货单(shippingorder)交给进出口公司填写,然后由外运公司代表进出口公司作为托运人向外轮代理公司办同物托运手续。

    c.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又称大干嗾捷,mate|receipt)。收货单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标明货物已装妥的暂噬嗾捷。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柿袅单。

    (2)报关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依照我国海关法规则: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需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出,并由货物一切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许装船出口。

    以后,我国的进出口公司在操持报关时,必需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合同正本、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海关申报出口。

    (3)投靠

    凡是按C.I.F.价钱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操持投靠手续,填制投靠单。出


口商品的投靠的续普通都是逐笔操持的。投靠人在投靠时应将货物称号、保额、运输路途、运输工具、停航日期、投靠险别等逐一列明。

    由于我进出口公司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为简化手续,普通不真写投靠单,而是应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剖析单等替代投靠单,保险公司接受投靠,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从以上出口合同实行的环节可以看出,在出口合同实行进程中,货、证、船的衔接是一项极端细致而复杂的任务。因此,进出口公司为做好出口合同实行,必需增强对出口合同的迷信管理,立起能么映出口合同执行状况的进程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全理措施,做好“四排”、“三平衡”的任务。“四排”是买卖合同为对象,依据进程卡片反映的状况,其中包括信誉证能否开到、货源能否落实,停止剖析排队。并归结为四类:

    即“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货”通发现效果,及时处置。“三平衡是指以信誉证为对象,依据信誉证规则的货物装船期和信誉的有效期无近,结合货源和运输才干的详细情总部我,区分轻重缓急,力图做到证、货、船三方面的衔接战争衡。尽力防止交货期不准、拖延交货期或不交货等现象的发生。

    制单结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依照信誉证的规则,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在食用证规则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操持议付结汇续。

    我国出口结汇的方法有3种:收妥结汇、押汇和活期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讨取货,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拔入议付行帐户的贷记通知书(creditnote)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给外贸公司。

 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状况下,按信誉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量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扒迳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讨取票款。银行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供资金融通,有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活期结汇,是议付行依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到期后自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拔交外贸公司。

    关于结汇单据,要求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