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内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如何设置

  商场发作火灾,在正常电源被切断时,假设没有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受灾的人们往往因找不到平安出口而发作拥堵、碰撞、摔倒等,尤其是象大型商场人员集中的场所,发作火灾后,极易形成较大的伤亡事故;同时,也不利于消防队员停止灭火和抢救伤员,疏散物资等,因此,设置契合规则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十分重要的。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空中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作火灾时仍需坚持任务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平安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空中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熄灭资料制造的维护罩。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延续供顿时间不应少于2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