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财富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什么顺序停止清偿?

合伙企业财富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什么顺序停止清偿?

合伙企业财富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休息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富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的比例停止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