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儒法兼用"看企业管理

 法家思想似乎离我们很远,一呢,它不象儒、道、佛那么不得人心,基本每个读书人都知道;二呢,我们近代的法律基本都是从西方学习而来的,在觉得上传统中国是个不太讲“法”的国度,甚至绝大少数人甚至不知道中国还有“法家”这么一个学派。但实践上法家太重要了,在中国近2000年的历史中,各朝统治者外表上追捧的是“儒”,但实践上用的是“法”,所谓“阳儒阴法”或许说“儒表法里”就是这个意思。法家对中国政治的实践影响力远远超越道家。不只仅在“封建时代”,在49年树立人民共和国之后,法家还是重要的治国思想。

    我们的晚辈们阅历了WG,很多那个年代的先生们对儒法等传统思想的了解进程说起来诙谐,是从批判林彪末尾的。林彪摔死之后,要批判他,江青派人去搜寻林彪的家,翻出不少林摘录的孔孟语录。于是得出一个结论:林和国民党一样,都是“尊孔反法”的,后来掀起一场大张旗鼓的“批林批孔”运动。孔子算倒了霉了,死了2500年了还被拉出来跟林彪一同受批判。后来继续发起“评法批儒”运动,矛头又指向了被成为“党内大儒”的“周公”。为了预告这些批判工具,人们末尾少量阅读古文,从里边寻觅批判的工具。我看到一团体在他的书里说他接触《论语》就是从一本逐字逐句批判《论语》的书末尾的。批判的话他没有接受,被批判的东西反而感动了他,这倒是批判者所始料不及的了。

    法家思想及其渊源:

    法家究竟是怎样回事呢?法家是战国时期诸子百家里最后出现的一个学派。不象儒家有独一明白的代表人物——孔子,道家有独一明白的代表人物——老子,法家没有明白的代表人物。普通来说,学术界以为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在他之前,法家分为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他主张在政治和治国方术中用“势”,即权益与威势最为重要;第二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即权术谋略;第三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即法律和规章制度。韩非子以为这三者都必不可少。他以为: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 “法


”的作用;他驾驭人时,按兵不动,令人无从捉摸,这是“术”;他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跟儒家相比拟,法家有一个提高的中央,前者以为人类的黄金时代在过去,在尧舜时代,在文武周公时代;而法家则以为,新的状况势必发生新的效果,只能用新的方法来处置,“世事故而行道异也。”毛泽东在评法批儒中说:历代有鬃詈笮成就的政治家都是法家,他们都主张法治,厚今薄古;而儒家则满口豺狼成性,主张厚古薄今,开历史倒车。他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我们也相对不能把法家当作现代的法学或许法律,法家归根究竟是“帝王之具”,是一套组织指导的实际和方法。法的实质是强力控制,势的实质是强威望慑,术的实质是权术阴谋。一团体假设想走集权主义路途,组织群众,充任首领,则法家是可行的。它为统治者提供了一套儒表法里、霸霸道杂之的统驭之术。MAO之所以如此偏爱法家,一方面是推崇其富国强兵的主张以及在中国完成大一统的历史进程中所起的作用,另一方面是由于法家的理念跟他自己“以阶级妥协为纲”、“片面专政”的治国思想相结合。

    除了学术之外,历代可以归入法家的革新者也有几团体。管仲可以被称为法家的鼻祖,商鞅变法最有名了,而李悝的变法,尤其是对税制的变法,对后世影响最深。秦银河朝的桑弘羊、宋朝的王安石、明朝的张居正有时也被列入法家,但我觉得他们其实跟邓一样,是时代的革新者而已,谈不上是“法家”。

    在帝王层面,秦始皇是帝王中法家的代表者,曹操也可以归为法家,朱元璋虽然鼎力推行宋明理学,但他是实真实在的法家皇帝。MAO曾经主张为曹操昭雪,他也说过殷纣王的坏话,并一再为秦始皇昭雪,自称“马克思加秦始皇”,他写了一首著名的为秦始皇昭雪实践上标明他自己的治国方式的文章: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虽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


返文王。

    让我们回到法家思想自身,它的外延究竟是什么?

    我们还是来画个框架先:法家中心思想可以概括为三准绳:法、势、术。

    1) 所谓势,指权利与威势,一个指导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就是“势”。势就是相对的威望,是不用经过任何讯问和论证就必需供认和听从的相对的威望。有一个故事颇能说明这个道理,秦始皇之前秦朝有个国王叫秦襄王,有一次生病了,有些百姓向神灵祈祷他的安康;等到他病愈的时分,百姓们杀牛宰羊来感谢神灵。秦襄王听说之后,不但没有奖励这些百姓,反而责罚了他们和外地的中央官。大臣们很奇异,他说:百姓之所以为我所用,是惧怕我的势力,而不是由于我爱他们。假设他们如今这样做,说明我曾经坚持了势力而与他们讲仁爱了。这样很风险,他们就不怕我了。所以我要责罚他们,以绝爱民之道,立法势的威望。“爱臣太亲,必危其身。”听听,这是什么逻辑!用现代话说,势讲的昵指导的职务威望。很多国度机关、公司单位的指导人一定要做出跟下边人等级清楚的样子,其实实质道理来源于此。他们以为指导就是要让下属怕的。势的中心是”专断独揽“,一切如今企业指导的”一把手“思想,或许说是”天赋+1000个助手“的思想,实质上是”势 “的影响。

    2)所谓术,指政治权术,皇帝驾驭人时,按兵不动,这就是“术”。势是目的,术是手腕,在过去来说,术就是皇帝统治、防范、监视和探听臣下以及百姓的隐秘的详细的权术和方法。“人臣太贵,必易主位。”用现代话说,讲的昵指导如何“管理”下属。每次去机场我都要去逛逛书店,简直每次都绝望而归,书店里管理学方面大少数的书都是关于此类“术”的书,什么管理下属的36招啊什么的。如今一个盛行是把一切的现代的书,都跟“管理”和“权谋”挂钩,从周易学权谋什么的,让我十分的厌恶。确实很多指导者情愿用权谋的方式来驾御下属,但这不是常道,是不正常的。曹操同窗就擅长此道。为了树立自己的威望,他编了一个故事,说自己睡觉时


会杀人,让人不要在他睡觉的时分接近他。他的一个侍妾看到他睡觉的时分被子掉了,就来给他盖被子,果真被他起来杀掉。曹醒来之后,还故做不知。隋文帝也乐于此道,为了调查大臣能否廉洁,他自己给他们设置了一些圈套,布置人给大臣们行贿,结果很多人中圈套,就被杀了。

 

    3)所谓法,指法律和规章制度,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用如今的话来说,就是绩效评价,说话算数。商鞅同窗刚末尾变法的时分,担忧没有人置信他的话,就在南城竖起一个大木头,然后公告天下:假设有人把木头搬到北城,赏10金。末尾时,人们奔走相告,议论纷繁,不知道这个家伙要干嘛,没有人置信他的话。后来商鞅又把赏金提高到50金。人们更是疑惑而又奇异了,更以为是个骗局。后来人们煽动一个愚汉去搬这个木头,当他把木头搬到北城的时分,商鞅果真给了他50金。举国为之惊动,人们置信商鞅是个说话算数的人了。借着这个信任,商鞅末尾了他的变法事业。

    儒法之争:法家和儒家历来争论很大。儒家推崇“霸道”,法家向往“霸道”。儒家以为法家严刑峻法,深谋远虑,法家以为儒家迂腐可笑,纸下台兵。孔孟两团体周游于列国,希望国王置信并推行他们的“仁义之道”来治国,可是各国国王都觉得他们的方法好归好,就是太慢,等不及,他们更情愿用法家思想,他们以为法家思想奏效快,重实践。这种争论有点相似于武侠小说中关于气宗和剑宗的争论,或许说内功和外功的争论。

     秦朝就是一个最重要的例子,在秦始皇之前几百年他们就末尾用法家思想来治国了。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买了奴隶百里羊,末尾变法。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重农重兵,很快秦国末尾贫弱起来。秦始皇更是任用韩非子的同窗李斯为相,把韩非子的思想作为治国思想,很快便完成了一致六国的伟大事业。

     但是管理国度和攫取政权是两回事。攫取政权的时分可以深谋远虑,但是管理国度的时分取需求长治久安啊。惋惜秦始皇不懂得这个道理,在他取得天下的时


候,继续实施法家路途,继续严刑峻法,结果这么强盛的一个国度,一个一举扫平六国一致天下的国度,14年之后,就被两个农民率先揭起的起义给推翻了。

     刘邦取天下之后,儒生陆贾劝说他说:“乃公天下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刘邦深以为然,自创秦灭国的经验,废弃严刑峻法,采用复杂的法律;采用有为而治、疗养生息的黄老之道,构成了王霸兼用的治国方针。到了汉武帝的时分,“免除百家,独尊儒术”,实践上末尾了中国2000年儒法兼用、儒道兼修的治国战略。

    (MAO是靠闹革命夺得天下;建国之后,思想上却没有转过去,继续用革命和阶级妥协思想,本天然自己政府的反,这就可怕了。GCD临时没有明白自己曾经不是支持当党,而是执政党了。直到江胡时代,才明白提出GCD的执政党身份,强调提高执政才干,如今又强调树立谐和社会,似乎有点回归传统的滋味,这些方向是对的。)

    (二)儒法兼用:

    如上所述,儒家和法家确实有特别多相悖的中央,甚至被很多人以为水火不容。但是我倒是以为假设用适宜的逻辑方法,可以把他们很好地结合起来,各用其所长,所谓 “儒法兼用”。这个逻辑方法就是儒家的中庸之道——“和”哲学:儒法兼用可以体如今很多方面,比拟重要的我以为是以下三个方面:关于兽性论、关于道理法论、关于有为而治等。

    1、儒法兼用之兽性论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也是很根基的争论就是关于人善还是人恶的讨论。孔子在《论语》里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本是句中性的话,没有结论。他的两个隔代再传弟子却区分做了不同的解释。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后来经过《三字经》等广为传达,成为儒家对兽性的正统解释。而另一个大家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他们关于兽性的结论不同,但是处置之道却是分歧的:教育。经过教育宏扬人好的方面;或许经过教育去掉人不好的方面。荀子教了两个先生,韩非子和李斯,他们后来都成为法家代表,都承袭了“人之初,性本恶”的兽性论,但却提出


了跟儒家不同的处置之道。儒家的宗旨是“扬善”,经过品德教育,把兽性中善的局部发扬出来,发扬到最大;法家的宗旨是“抑恶”,他们不寄希望把群众改形成为新人,而是经过法律和奖惩,增参与为恶的时机。

    (我们在MBA学习的时分,经常会听到“X实际”和“Y实际”,其实它讲的道理完完全全都是儒家和法家关于兽性的结论。让我禁不住再一次慨叹:我们老祖宗这里有这么多的宝库,我们这些不肖子孙却把他们统统仍掉了!再一次增强了我把传统思想贯串入现代企业管理之中,树立“伦理管理学”的信心。)

    这两个完全相反的悖论。依照普通思想,非A即B.要么你置信兽性本善,宽容治国;要么你置信兽性本恶,严刑峻法。而依照“和”哲学,我们则没有必要一定要采用这样复杂的二分法,而是要供认他们在不用模范围/角度各自有积极的意义,就是:左手抓文明,右手抓制度,两手都要硬。首先我萌跣∫手,假设一个企业没有没有好的制度,不但坏人会愈加的坏,而且坏人也会变坏。这就是有人说的坏制度把人变成鬼的道理。所以制度的基本意义是增加为恶的时机,让你绝了这个念头,就基本不要去想做恶的事情。举个例子,以前商店里售货的时分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售货员顺手里有少量的现金,而且特别难于统计。这种状况下往往会发作售货员贪图小利的时机。后来发明了收银机,一切的钱都进了收银机,使得售货员基本没有贪污的时机,这反而也绝了他作恶的念头。再比如说,经常有人指摘销售人员太无私自利,只顾自己发财,不论他人和团队。其实这不是销售人员的错误,而是销售奖金体制的错误,这集体制就是鼓舞销售员团体业绩的呀。我是乡村人,以前在消费队里,大家都懒懒散散的,不好好任务;后来承包了,结果消费效率大大大提升。异样还是那些土地,异样还是那些人,为什么消费力提高了?制度的效果。所以,一个企业,最基本的任务之一就是树立完善的制度和系统,包括人和系统之间的关系(组织机构),包括事和系统之


间的关系(绩效评价)等等。你看,这不就是“企业管理框架图”中的第三局部“法”吗!

 

    我们再来看看左手。当我们“抑恶”的同时,千万不要遗忘兽性中“善”的方面,假设我们可以把这个善的方面充沛宏扬出来,它就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社会文明,一个品德上的“看不见的手”,它会比任何制度法律等更有意义。作为一个民族,这就是宗教。你看西方人,无论你的社会位置上下,你都有自己的信仰,宗教里教给你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中国传统宗教实践上是儒学。你看,从五四运动到如今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如今甚至基本不知道什么叫儒学了,但是它还在我们的骨髓中影响着我们,让我们温良恭俭让,让我们仁义礼知信,让我们卑己尊人等等。在一个企业里,这就是企业文明,是一个企业员工共同的行为规范。任何书面的契约、合同、法律都是“不穷尽”的,你的休息合同能否把你要做的事情100%都列入了呢?没有!可以补偿这些空白的,就是文明,是“看不见的手”。所以一个企业务必要有自己的中心思念,有自己的文明,然后教育员工,感染员工。虽然这个任务停顿缓慢,但是假设想树立百年轻店,就是不得不为的任务。你看,这不就是“企业管理框架图”中第四局部“道”吗?

    所以,“儒法兼用”的第一条就是“性善”和“性恶”的兼用,它们在企业管理中的意义就区分构成了“道”和“法”两大角色。

    2、儒法兼用之道理法论

    儒家由于信仰兽性本善,所以在方针上推崇豺狼成性;而法家信仰兽性本恶,所以在方针上考究刑罚更多一点。孔子曾经有过这样的论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明白地讲出了他们之间的区别。

    在《论语解读》一文中,我讲过在过去帝制时期,儒家思想是隐含的“宪法肉体”,是帝制运转的基础。皇帝一方面要推崇儒家礼法,另一方面蛹檎┫刑峻法,他们是怎样协调的呢?就是常说的阳儒阴法,详细到法律,尤其是刑法,就是这么8缸谥己儒为法本、法


助儒威。

     儒为法本指的是法律树立在品德的基础上,假设细心研讨过去的刑法,其实确实它们是以礼教为基础的,是为了维护礼教而树立的法律。法助儒威指的是法律是扶持品德的详细手腕。黑格尔说过这样的话:“在中国……国度法律的一局部是民事的敕令,一局部是品德的规则……品德被当作立法的条例,而法律自身也具有一种伦理的形状。”

    法和儒的关系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道理法"中"情"和"法"的关系。我们如今曾经很少有人争论“道理法”的次第效果了,由于大家曾经普遍认同了“法理情”的次第。这跟西方的法律纪律有关,也与**中泯灭家庭伦理有关。《论语》中有一段文字,我看了好几遍,很为慨叹。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联想WG时期丈夫揭露妻子,儿子跟父亲脱离关系等等,真是唏嘘慨叹。我们早就没有了这个传统,但是韩国法律中却保管了很多这样的伦理。比如窝藏罪,假设是亲人之间的窝藏,罪刑要稍微少一点;而假设刑事发作在亲人之间,要罪加一等;假设你跟父母寓居在一同,你的房屋税金要少一等。

    在这个段落,给我们在企业管理上的启示也是关于“道理法”的讨论。我们不能一味强调“法”,却忘了“情”,法和情应该左右互补。与此对应的有两种指导方式:“为之君”和“为之亲”。与此异样的逻辑,不能在指导上一味用“君”之道,却忘了“亲”之道,“君”和“亲”应该双手互博。在指导力模型的时分,我们会细心研讨指导力中的“君”和 “亲”。此处暂时搁下。

    3、儒法兼用之有为而治论儒家和法家对君主的质量和才气要求有清楚不同的描画。儒家以为君主必需是圣人,要“为政以德”,需求有高尚的品德、以身作则和人格力气去感染百姓。然后经过任贤选能来完成有为而治的形状,即祖先后事。我们回忆几段孔子关于有为而治的描画:“有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为政以德


,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修己安人)。“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祖先后事)。

    法家则以为君主不需求是圣人,君主也不用一定具有高尚品德或特殊才气,只需树立法律系统,靠奖惩力气,一个具有中人之资的人就可以把国度管理的有条不紊,完成有为而治(复合绩效)。一切法家革新者,从商鞅变法到张居正革新,其实实质上都是这个思想的表现。

     儒家和法家难得地在某一点取得了分歧。其实除了儒法之外,最考究有为而治的是道家。我们道家关于有为而治的文字特别多,我们摘录几句:“少则得,多则惑”。圣人治国,不是要忙于做事,而是要裁撤废弃过去本不应该做的事情。(刺猬优势)。“上必有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而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有为而无不为。”(框架自在)。

 

    这三家思想在指导力方面异曲同工,共同提出有为而治,这可不是偶然的巧合。虽然他们的结论分歧,但是其实他们的动身点不同,在管理上可以应用的点也不一样。在“管理框架图”里,我们提出管理的三准绳:指导力、战略和系统,其实从思想的角度,儒家、道家和法家区分对应他们。在他们之间的悖论背景中,我们继续用中庸之道的“和”哲学来和解之:

    指导力上用儒家思想,考究“修己安人”和“祖先后事”;战略上用道家思想,考究“刺猬优势”和“框架自在”;系土趁法家来保证,考究“复合绩效”和“造钟与报时”。以后我们会详细论述他们之间的逻辑关系。1)指导力:在近代历史中,我觉得在指导力方面贯彻有为而治准绳最好的是邓小平。你看他复出后自己永远不在最前边,而是自己永远实践上掌握任用权,大胆起用一些有锐气的年轻指导者,从胡到赵,再到江然后又传到胡。外表上看他在打桥牌游泳,但是实践上他不时经过“祖先后事”的准绳深上天影响着中国的政局。邓真的很聪明!他是个真正懂得指导之道的人。“人”的方面体如今中国政局上,从他复出之后不时相对比拟动摇,


“事”的方面体如今经济方面,也取得庞大开展。当然,邓时代的疏忽在于“法”和“道”。

    2)管理:在战略方面方面可以有为而治的在中国古时分最有名的政治家是萧何,他辅佐刘邦取得天下之后,废弃秦的严刑峻法,实行复杂的“约法三章”,增加百姓税赋,实行休生育息的方针。刘邦之后,传到文帝和景帝,他们更是信仰“黄老之道”,明白考究有为而治,于是完成了“文景之治”的黄金光阴。近代中国的指导人可没有这个信服了,从周恩来总理到温家宝总理,他们无不是“日理万机”。听说周总理连北京公交在什么中央设站点都要去管。相比拟而言,有时分我觉得美国总统当得太舒适了。你看布什管什么啊!经济上靠格林斯潘,打仗有鹰派国防部长,外交有美女国务卿。即使在美伊和往常期,这个哥们都能回到老家去休息。

    3)制度:在系统方面有为而治的指导人我最佩服的是华盛顿。在他取得独立战争的成功之后,不是想着如何去登基当总统,而是找了一帮人封锁起来去搞“宪法”。华先生掷地有声: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选出一个好总统,而是希望可以永远选出好总统;即使选出一个不怎样样的总统,但是他也没有方法过度为恶——这就是系统和制度的力气。他在连任两届之后,挂靴而去,更是以身作则表现了这个准绳。我真的觉得华先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政治家!

    从品德层面,我厌恶法家思想;从哲学层面,法家思想也有很多可取之处。如“势”强调了指导者的职务威望,强调执行力和纪律性,与“为之君”的指导方式相对应:“术”讲管理要考究方法手腕,这自身没有什么错,MBA 中就提供了很多方法可以自创,另外,其实最拙劣的术是“以道为术”;我尤其欣赏“法”中的公正思想,它其实构成了绩效评价的思想根基。实践上理想中企业管理更多用的是法家的思想和方式,这样奏效比拟快;假设可以适当引入儒家的“豺狼成性”思想来树立自己的企业文明,来平衡一下法家的效率和短期行为,才是适宜的处置之道,也就是所谓“霸道”。

    儒法兼用,“和”为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