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管理的制衡性(2)

  我们喜欢自作主张.凡事自以为是.常常说什么“一人做事一人担”.这便是不被受监督的表现。对于充分自觉、真正有本事而且守份重纪的人.当然很好.对于不自爱、不自觉、不自律的人却造成管理上的很大障碍.令人头疼不已。

    尤其是现代工商社会讲求“整体性运作”(就是我们常说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事与人密切配合”.构成“同心协力的一致性工作团队”。缺乏彼此的制衡.造成不时的调整和补救.实在很难成事。

     往昔农业时代.我们习惯于透过指责、怒骂、诅咒来达成制衡的功能.做得不好会挨骂.表现欠佳会挨打.声势凌人时也会遭受背后的诅咒.这些都是事后的算帐行为.对“未雨绸缪”、“及时校正”、“确保品质”并不能有所作为。现代化中国式管理.在制衡方面.必须针对这三种要求.做出更深一层的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清.事情的控制重在看得见的有形部分。从建立标准、分辨差异到设法校正.都有一套大家看得见的硬件。在这一方面.注重科学化和制式化.大家就比容易接受。美国式管理在这一方面的优越成就.我们学得很快.也做得愈来愈好。

     至于人的控制.由于我们爱面子、重自主、不受管的关系.最好采取看不见的无形运作。不明言、不着形迹.也不方便公开。人与人之间.很难有什么秘密.所以无形和有形.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异。我们最好明白“不明言是尊重我们的表示.不着形迹不是搞秘密或故弄虚玄.而是对不同的人.采取不一样的方式。而不方便公开.则是一旦公开.便等于撕破脸.以后的事情更加不好办”的道理。既然受到尊重.有了面子.就应该格外讲理.认定“不明言的制衡.能够发挥防止腐朽的功效.又能顾及我们的面子”.最好不加以揭穿.使自己真的没有面子.却能够保持“这是对自己的良好保护.用以证明自己没有腐朽”的冷静态度.欣然接纳。

    不着形迹.并不一定非文字化。我们照样可以明订相关的条文.形成制度。不过不需要加以强调.不必要求签名认可.完成法定手续。反正制


度摆在那里.真正自觉、自律的人当然会自主地阅读.认真地执行。

     对事的控制.是普遍的、必然的、不能有例外的。对人的制衡则是针对违规乱纪的人.不一定每一个人都需要。没有不法或偏差行为.便不必依法处置。但是对违法乱纪的人.则必然要动用相关的设施。例外太多时.固然应该修改制度.以减少例外。有规定便有例外.却是不争的事实.实在没有办法完全消除。

     最好的方式.是每一个人都要提高警觉:任何事情.太顺利了都很危险。由于物极必反.太顺利必然导致不顺。同样的道理.完全的自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状态.必须自我要求适当的制衡.以期平安无事。自己对自己的制衡.在每天自我反省.担心受人责骂.更害怕遭受诅咒.三者缺一.便要自我警惕.赶快自我调整才好。

    为了进一步自我设限.最好上下、左右、前后都设置一些制衡的要求。有事情.自己想妥办法之后.务必向顶头上司请示或报告.一方面安上级的心.一方面通上下之情。有事情.不要自己关在室内独自思索.找可靠的部属询问宝贵的意见.一方面尊重部属.将来决定之后.还需要他们的大力支持.全力以赴。一方面看看自己的腹案.是不是合理可行?有事情.和相关部门的同仁交换意见.一方面加强交情.一方面寻求支援。不要把直言谏阻的部属都视为眼中钉.全部赶尽杀绝.留一两位以魏征自居的可靠部属.自己也可以过过扮演唐太宗的干瘾.有什么不好?

    只要自己不贪图不义之财.不动违法乱纪的歪脑筋.不但不用担心多方制衡使自己难堪没有面子.反而应该认定所有的有形和无形的制衡.都在保护自己.促使自己随时提高警觉.守法守份.不存心耍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