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的主要措施有:(1)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在工农业发展中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为达到环境保护目标,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普遍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3)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城市化进程中改善环境质量,为此,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向公众公布;(4)严格对新、扩、改建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5)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使末端管理与全过程管理相结合;(6)制定环境时限标准,对工业企业实行超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