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也要“以人为本”

金融创新也要“以人为本”
 近期,在金融改革与发展中,创新成为各界人士津津乐道的话题,境外离岸人民币衍生产品的频频推出、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的成立,无一不牵动人们的眼球。
  但迄今为止,对金融创新的讨论更多还是集中在宏观层面,尤其是在投融资结构优化、银行竞争力增强等方面,而金融创新对个人的影响则关注不足。从长远来看,新的金融工具、技术、规则的出现只是过程而非目的,最终是要通过金融运行效率的提高,为人们生活提供更多便利。换句话说,民生为上的改革发展,要求金融创新同样关注“以人为本”。
  在以美国为代表的经济体中,金融创新往往由金融机构主导,同时推进面向企业和个人的新产品和服务。对个人的产品与服务创新,深刻地改变了西方人的预算约束和财富内涵,投资和消费模式也不断完善,最终带来普遍的福利增进。
  在我国,“以人为本”的金融创新,应该从几方面系统展开。
  首先,促进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创新。当前金融市场的一大顽疾,就是个人投资工具与产品的严重缺乏,这使多数人除了银行存款外找不到更好的风险收益合理的投资渠道,不仅使资金使用效率低,而且妨碍了个人财富增长。目前银行已开始重视面向个人的零售业务,其中最多的还是个人理财产品,市场上已拥有20多个品牌、上百种理财产品,如招行“金葵花”、工行“理财金账户”等。但总体看,这些业务还是对国外银行的简单模仿,扎根本土的创新力有所不足。将来除了要开发多元化的、符合国内投资者习惯的产品,还要注意现有业务要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地展开,而不是仅仅对有钱人。
  其次,促进面向个人消费者的创新。当前国内居民消费始终处于低水平,不得不说金融创新不足是重要原因。创新的最大作用在于能释放个人消费潜力,近年来之所以住宅、汽车能够成为拉动增长的主要行业,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两个领域的金融创新较活跃,客观上拉动了个人的当前消费。银行在消费领域内设计和推出的银行卡和消
费贷款之间,以及各种个人账户之间的混合性、复合性产品,都将对促进消费有正面作用。
  还有,以创新来提高个人金融服务的便利。一要创新服务理念,诸如收费不与客户商量、业务出错拒绝认账、限时服务不了了之等现象需要扭转;二是要使个人与银行打交道更容易,如网上银行、结算汇款等业务要更适合普通人操作,据说建行目前正与美国银行合作开展零售网点转型项目,旨在减少客户等待时间和排队现象,并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这类服务就值得提倡。
  同时,创新还要体现某些政策性金融特征。由于金融创新特殊性,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规范,不仅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而且也为体现金融对特定民生领域的支持。这样的领域也是非常之多,举例说明:一是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保险保障方面,包括以银行、机构、政府的合作创新,来促进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研究开发农村简易人身保险、推动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拓展企业年金市场等;二是以创新来体现对中低收入者的支持,如创新面向个人创业的小额信贷体系、开发再就业贷款产品等。
  总之,金融创新并非普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一种代表性观点是当前创新要从面对机构客户开始,这对特定产品来说可能是必要的,但从整个金融创新大潮的推进来说,还是要始终树立民本民生的理念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