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因“章”无效

 掌管人:政府推销对招标文件往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但一些招标文件虽然盖了章却并非招标文件上要求的公章,这使相关部门、专家判定这些招标能否有效时很为难。

  答: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须知局部,常会有如此规则:“必需出具××注销证正本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虽然这一要求白纸黑字地写在招标人须知里,但仍有些招标人疏忽其作用,或错误地运用了别的章,如用业务章替代公章。

  《政府推销货物和效劳招标招标管理方法》对有效招标做了规则,针对能否加盖公章效果虽然没有明白的规则,但业内专家以为,可以把其认定为“不契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则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用此理由判定其招标有效,取消该招口供应商的招标资历。招口供应商若由于这个小失误而错失参与政府推销项目的资历,应该说是十分惋惜的。

  某市政府推销中心担任人剖析,能够是由于招标人公司外部相关证件、用章管理混乱形成的,或因大意,或因各类用章作用分不清所致。那么,公司公章、业务章、财务章等用章有何区别?

  首先,这些章都有具有法律效能,这是无庸质疑的。但公司公章指行政章,用于外部管理以及与外部往来的证明;业务章即合同公用章,只不过有些不太正轨的公司容易用业务章来替代合同章;而财务章则用于财务往来。

  公章是法人权益的意味,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际中,审查能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别民事活动能否成立和失效的重要规范。法人的公章普通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任务人员保管,假设对公章运用或管理不当,这小小的公章之上就大有文章可做,将能够使法人遭受难以预料的损失。法律界专家曾撰文指出,若无视了审查运用公章的行为能否属于法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容易引发许多损害法人利益的纠纷。

  某些招口供应商错盖业务章不一定存在如此严重的效果,但也给这局部招口供应商一个提示,一定要规范和严厉用章的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必需明白区别这些用章的作用和功用,以减

少相似失误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