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包裹运输

1、行李的范围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书籍、残疾人用车1辆(不带汽油)和其他旅行必需品;在行李中不能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手表、照像机等贵重品、档案材料和危险品。

2、包裹的范围
包裹分为四类:一类包裹范围:自发刊日起5天以内的市、地级以上部门的机关报和政府部门宣传用非卖品,中、小学生课本。二类包裹范围:抢险救灾物资。三类包裹(属四、五类品名除外)范围:1.重要文件,图纸,资料,档案材料;2.疫苗、血浆、医疗器械、假肢;3.鲜或冻的鱼介类、肉类、果蔬类、乳类、蛋类、秧苗、果树苗、果树接穗及活动物; 4.残疾人车。四类包裹范围:不属于一、二、三类包裹的物品。体大笨重的包裹不能按直通包裹办理。

3、行李包裹的托运
旅客凭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在乘车区间内可托运行李。每张客票不超过两次。残疾人用车不限次数。一个城市有两个以上车站时,包裹的到站必须是装运该包裹列车的经过或终点站。

4、行李包裹的领取
行李从运到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日起免费保管3天。超过免费保管期领取时,按超过日数核收保管费。因铁路责任或自然灾害延长客票有效期限的行李,延长日数免费保管费。

5、保价运输
旅客或托运人托运的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钟,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旅客或托运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保价运输时必须声明价格,可分件声明价格,也可按一批全部件数声明总价格。按一批办理的不得只保其中的一部分。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按声明价格核收保价费,行李按0.5%核收,不足1角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车站承运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时,有权检查声明价格同实际价格是否相符。如拒绝检查或对声明价格有异议时,不能按保价运输办理。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包裹,应在行李、包裹标上写明声明价格是否相符。如拒绝检查或对声明价格有异议时,不能按保价运输

办理。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包裹,应在行李、包裹票上写明声明价格总额。如分件声明价格时,应将每件的声明价格和重量分别写明。一批行李或包裹分件保价时,在每件货签和包装上必须写明总件数之几的字样。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发生变更运输时,保价费不补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