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需要群众基础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群众基础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此前,广东省和广州市分别公布了十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既表明省市两级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十分重视,也表明取得了相应成效。我们认为,公布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日常生活中这些典型案件的现身说法,提高人们对创造、创新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与尊重,进而唤起全社会
尊重知识、崇尚科学,推动自主创新的风气。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部创造发明的历史,创造发明给人类带来了科技发展、经济繁荣和社会文明进步。而保护知识产权正是尊重知识,保护创造。所谓知识产权,并不仅仅与科研工作相关,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与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事实上我们每天都在分享前人创造发明带来的快乐和便利。然而无疑,只有当全社会人人都懂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时,人类智力劳动创造的所有成果才会变得更加灿烂辉煌。

我国自加入WTO以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便令国人渐渐耳熟能详。知识产权究竟代表什么,和百姓有什么具体关联,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国家发展乃至百姓生活会有什么样的切实影响,知识产权到底应该如何保护,成为和我们日常生活结合得更加紧密的焦点话题。当关税等贸易壁垒取消之后,综合国力的竞争必将越来越集中到知识的竞争上,强化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就势必成为各个国家自己主动的选择。我们正在致力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国家呼唤发明创造。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既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需要。这是因为,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灵魂,要创新就必须保护创新成果;而激励创新精神,正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每年公布一次的《国际竞争力报告》,把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竞争实力的重要指标。毫无疑问,要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把


包括科技、文化在内的知识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

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可观成效是确凿无疑的。去年,全国申请国际专利已排全世界第八位,比上一年增长57%;在我省,则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商标注册量都再创新高,连续12年保持全国首位。其中,广东企业作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发明专利申请量15455件,占全省发明专利申请的72%。广东的国际专利申请也增长迅速,申请量达1722件,同比增长74%,占国内总量的44%。专利是发明创造的保护神,专利权正是一种知识产权。我省取得的这些佳绩,既巩固了广东的中国知识产权大省地位,同时也为全省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需要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只有大家都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价值,才能重视知识产权继而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毋庸讳言,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如每年的“3·15”能够强化人们的消费维权意识一样,重视每年的“4·26”,势必能够让人们有机会认真思考知识产权如何触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也正如打击假冒伪劣不能仅仅依赖“3·15”一样,保护知识产权也决不能仅仅依赖“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