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设立条件

一、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有惠州市内常住户口、年满18岁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个人。
二、申请设立的投注站一定是专业经营福利彩票,不得兼营其他彩票业务或其他非彩票类业务。
三、申请设立投注站的单位或个人一定提交申请站点的市场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申请设立投注站的单位或个人一定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投注站,一定有专业销售福利彩票的销售人员。投注站不得转让、转包。
五、申请设立投注站的单位或个人一定具有投注站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租赁权(租赁合同需两年以上),不得使用临时搭建的房屋、铁皮屋及租赁拆迁屋作为投注站专业场地,福利彩票投注站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
六、福利彩票投注站之间的距离:原则上不能小于500米;人口密集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可根据详细情况设立投注站。
七、 申请设立投注站的单位或个人一定有在惠州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和经济能力的个人作经济担保。
八、 新设立的投注站,市区和县城的三个月内月均要达到6万元以上,乡镇3万元以上,否则,取消销售资格。
九、 申请设立投注站的场地要有稳定电源、销售专用线路和直拔电话、合格地线、达到防尘、防热、防潮、防雷、防盗的要求。
十、经批准设立的投注站,要按省、市福彩中心规定进行装修,统一形象设计,统一宣传广告(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