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的发展回顾、趋势及应注意把握的问题(4)

特许经营的发展回顾、趋势及应注意把握的问题(4)
(二)、发展特许经营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特许经营对特许人的挑战。特许经营对特许企业的吸引力在于它的优势:一是可以不受资金的限制,而通过无形资产的输出,迅速扩张规模;二是扩大规模效益,减少总部经营成本和费用,提高总部管理功能,形成高度分工协作的市场分销渠道;三是打破地区或国家的贸易壁垒,降低投资门槛,进行市场“强入”。但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特许经营也有无法回避的缺陷和弊端。主要反映在:一是特许经营效益与速度的问题。有的企业在稍有一点品牌效益时就利令智昏,没有计划周密的经济承受能力、没有充分的经验储备,甚至没有核心竞争能力的自动化技术配套服务体系的情况下,仅凭盲目扩张和炒作招募加盟者,企图在短期内发展巨大规模的加盟店,而其总部在“连”什么,“锁”什么上都还未架构清晰,仅凭低层次的人际关系媾和,甚至预设加盟陷阱进行虚假夸大的宣传,这种超出其管理服务能力的扩张注定是要失败的;二是由于现阶段特许经营门槛太低,后患无穷。由于发展初期,急于以数量来炒作,一些特许者降低加盟条件和受许人资格,特许加盟合同的过分简单往往造成长期合作中后患无穷,造成法律规范化不够、短期利益驱同性强而缺乏特许人对加盟者的有效控制和帮助,而加盟者素质和自我约束能力低下,最后往往因为个别门店经营不好或控制不住而导致特许企业全面受损。因此,根据一位成功企业老板的体会,特许经营经营的“五连二锁”原则是必须贯彻始终的,即“一连品牌,二连标准,三连特色及文化,四连创新,五连管理;一锁定值、二锁秘方(这个秘方就是产品和服务的含金量和高科技含量)”。而较早进入中国的“麦当劳”的特许经营方式更为谨慎,它实际上是以特许经营方式进行物业和经营模式出租的房地产开发商,以物业出租防止经营风险,以经营模式出租保证投资利润,不失为国内商家发展特许经营的有效借鉴。

  2、特许经营


对受许人的挑战。在特许经营中受许人是投资者,也是经营管理者,但不同于独立企业和私人所有者的地方是受许人在获得特许者授予的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将他的经销权和营业权交换给了特许者。但受许人往往对特许者提供的合同没有修改和回旋的余地。这就要求一般受许人要具备基本的特许经营常识。负责任的特许人也应该辅导意向加盟者懂得这种经营方式的基本法律规范。首先,要明确告诉受许人这是一种持续的契约关系,并明确契约的内容和实质;同时,要明白无误地把总部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告知加盟者;特许加盟前的最大活动不是签定合约,而是总部对加盟者的加盟指导和援助;受许人要明确合约对于自己的法律和财务责任的根本利害关系,再对权利和义务进行逐项的评估和确认,这种情况下应该特别注意特许者是否具备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和公证文书;最后,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和受许人对于现代商业行为的一种理性追求,一种理性的二次创业。因此,双方应该明确检点自己的基本理念,应该是“坚决不做违法的事,坚决不存投机心理”,受许人更应该明白一个道理现在不是独行侠包打天下的时代了,“你是为自己经营,但不是独自经营”,这就是理性。特许经营实际是比正规直营连锁更高社会化分工要求和更高基础条件要求的高级商业行为,是法制社会下投资创业者一种“理性回归”的生存发展之道。按照国外的普遍做法应该加快建立特许人和受许人共同组织的加盟者委员会,形成良好的民主制衡机制。

3、特许经营将对中国社会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国家将立法规范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并不单单是某些企业的个别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形式,它是社会化高度发展的产物,它以彻底的契约关系重新构筑着社会资源、团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在不远的将来我们都将从这种星火燎原的新型契约关系中受益。作为一种现代营销方式,特许经营对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稳定中小企业队伍、增加就业机会、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都有着重大意义和作用。正因为如此,国


家在原有的《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国家工商局解决商标和企业名称冲突问题的有关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今年,国务院已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明年上半年将正式颁布。据披露,该条例包括“企业开展特许经营的资格及审核”、“特许经营的信息披露”、“特许者与加盟者的权利义务”、“特许经营的基本方式”、“特许经营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特许经营密切相关的工商登记、财务、税收等法律、政策的适用性条款等。

  正因为特许经营是社会化程度和影响都较广的商业行为,特许行为类似“上市公司”,对其透明度将有国家法律的强制约束。不容许“暗箱操作”。国家将大力扶持包括特许连锁在内的一切规范化连锁经营形式,而针对特许经营更加广泛的社会化问题,国家将促使其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调整,这是基本的发展方向和调整目标。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有关人士透露,在2003年我国全面放开外资企业经营零售业的限制之前,国家将正式颁布《特许经营法》,从国家法律上规范特许经营行为。希望特许经营企业一定要严格特许经营的法制规范,打造特许经营的组织建设和功能建设,以稳健、踏实的进取态度迎接特许经营的崭新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