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物资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公司机构改革后,对《内部模拟市场经营管理大纲》进行了修编,加大了二级单位内部经营承包的力度,为加强物资公司的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成本的范围:

(一)工资成本:

1、人工工资:人工工资是指物资公司全体员工及项目工程聘用的临时工发生的一切工资性支出。

2、工资附加费:工资附加费是指按工资比例交纳的基本养老金、职工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补充养老金。

(二)物资采保费成本:物资采保费是物资采购、保管、仓储、维护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费成本: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费是指工程项目由业主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现场卸车、保管、维护所发生的除人工工资以外的其他费用。

(四)管理费成本:管理费成本包括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物资人员劳保用品费、防暑降温费、烤火费等。

(五)主材成本:与安装公司联合承包的主材费用。

二、 成本的管理:

(一)、加强预算管理

       根据项目工程的承包费用编制的成本预算。以预算成本为依据,确定目标成本。

(二)、工资成本的管理。

1、为确保工资控制在成本范围内,物资公司对承包收入的工资实行总量和过程控制相结合方式,工程开始时,由物资公司与物资分公司签订工资总额承包协议,每月工资由各物资分公司向物资公司申报。工资分配按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物资公司根据承包的主材采保费和甲供材料设备卸车费及其他收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按照施工周期,对人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尽量减少临时工。

3、对于不属于物资公司承包的项目工程,由物资公司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服务的,其人员的工资应由项目部进行考核发放,不应计入物资公司的工资成本,项目部还应向物资公司上缴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三)、采保费的成本管理。主材的采保费率是4%,工资发放比率是1.4%


,工资成本占2.34%,其他仅占1.66%,各种成本性支出均在此成本开支,各分公司一定要精打细算,励行节约,建立健全各种费用的审批手续。

(四)、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费成本的管理。

1、甲供设备、材料的保管维护费。上盖、下垫的措施性材料,仓库建设、设备材料定置管理耗用的各种材料都要精心策划、合理布置,降低费用开支。

2、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车。不属于物资公司卸车范围的设备,物资分公司要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卸车。

(五)、管理费的管理。

1、根据年度需用情况及费用可开支的范围,编制一个费用预算表将各项费用进行明细分解,实行专款专用,将费用严格地控制在预算范围。

2、办公费、资料费、微机用品的开支需经物资公司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开支。

3、办公电话费应控制在公司核定的预算额内,实行各办公室的单机话费按工作需要,按月包干、年底结算,属人为原因超过的话费,则按超支额的20%扣减含量工资。                                     

4、差旅费的开支,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加强成本的管理。物资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实行成本单独核算。物资公司视工程承包情况,将成本指标核定给物资分公司,分公司严格按成本指标进行控制,各物资分公司每月末向物资公司上报经项目部有关部门签订成本报表。物资公司对工程完工后的成本进行考核,对于成本节余的物资分公司,按成本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