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企业集团登记提交的材料

企业集团登记提交的材料:
  (一)设立登记
  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母公司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集团成员盖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证明(子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
  6.集团成员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集团设立同时变更母公司名称的,应按办理企业名称变更规定办理母公司变更登记;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有关批准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