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店现身京城难成气候

  一种源自日本和中国香港的新经营模式——格仔屋已悄然现身北京。它是将店铺分割成若干展柜向消费者出租,用以寄卖一些商品的经营模式,曾在广东、四川等地红火一时。在北京它会否同样迅速走红呢?到底是开办格仔礼品屋的店主赚钱,还是租用格子的格主赚钱呢?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新型经营模式目前在北京似乎还没有找到真正的盈利模式,难成气候。 

  格仔店现身京城 

  格仔店源于日本东京市区的一家大型商场,创办人是日本商人平井敏雄,平井敏雄原本经营潮流玩物收藏品,在一次意外的代卖商品中,引起另一事业的开启。日本是潮流的时尚界,因新潮的格仔店受到时尚的年轻人和白领阶层的追捧,引起各界瞩目,日本当地及外国多本知名杂志多次报道。

  格仔店的理念于2005年冬季引进中国香港,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在香港多间商场已发展到100多家商铺。在时尚的香港人追捧中,格仔店被统一命名为格仔铺(gezaipu)。在2007年夏季,格仔店传入广州,再次引起时尚年轻人和白领们的关注。 

  在北京一格仔店的招商广告中,老板黄先生介绍,格仔店是一个商场的微缩版,组成铺内的每一个格仔,都是小铺的微缩版。位于西单文化广场77街地下二层的格仔礼品屋三面墙壁,门口的橱窗全部是透明的玻璃格子,每个玻璃格子的大小在40×40×30厘米和40×30×30厘米左右,按照位置和大小不同,出租的价格在每月160-280元不等。

  一些位置好些的已经出租,被格主(格子的主人)摆满了毛绒玩具、首饰、化妆品等,还有的里面收藏着各种图案的火柴盒、杯子、红酒、限量版发行的公交卡、烟盒形状的手机等待售商品。 

  据黄先生介绍,商户与店主签订合同后,交纳一定数目的租赁费就可以成为这个格子的格主,然后把自己手里的闲散物、收藏品或者二手玩具等拿来代卖。在此期间,店主会参与该格子的装饰与广告策划,并且有专业的导购负责销售。关于利润方面,店主赚取每月的租赁费,格主则可以将商品明码标价,赚取销售后的利润。另外,格主还可以与导购合作,每销售出一件商品给予导购相应的提成。 

  对于一部分格主而言,每月200元左右的租金并不算贵,平均下来每天花7元钱,因为格子允许短租,如果销售状况不理想,便可终止合同、控制损失。据了解,一些网店掌柜对这种低成本经营模式比较感兴趣,他们可以把“格仔屋”当做小型实体店,在格子上留下联系方式,为自己的网店做活广告。黄先生希望自己的“格仔屋”在经过大众认可后,可以有琳琅满目的货品,就像商海中五脏俱全的小麻雀。目前,销售情况最好的是布娃娃、首饰和化妆品等。 

  经营模式优缺点并存 

  格仔店的新经营模式无疑为如今竞争日益激烈的小商品市场增添了新鲜的血液。其优点在于,为部分想开店、做卖家、却又缺乏空闲时间和资本的年轻人们提供了一个节省人力、小投入的项目空间;约每天7元、每月200元左右的费用,就算是经营不善,也让人可以负担,小成本经营吸引了一些网店店主纷纷租用,实现实体展示。 

  缺点是与小成本投入相对应的,每月200元的租金只能换来众多格子中的一个,展示空间有限,很难突出商品的展示效果。如果想突出商品的展示效果,只能挑选数量有限的惹眼位置的格子,而相应又增加了租金成本;由于格子中商品种类繁多,相互没有关联,导购员的销售介绍上具备一定难度,众多小商品市场采用议价策略进行销售,消费者对格子里的商品定价销售很难认同。

  当售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顾客追究谁的责任很难界定;“格仔”摆放货品数量有限,用以销售的产品选择、定价等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用以销售推介还是展示商品很难定义,加上销售什么样的产品能够保证销量和利润的同时,实现在有限的格子空间中赚取利润等一系列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谁能获利尚成悬念 

  如果以平均每个格子200元月租计算,将所有格子出租后,店主黄先生每月会有3.6万元的收入,除去交给商场管理方的7500元房租,300元的水电费,200元的税费,1500元管理费、杂费和2000元员工工资等,黄先生的格子礼品屋的最高收入近2万元左右。 

  而以小商品销售为主的格主们,每月销售总额中要减去商品的成本、路费等成本费用就是利润,再从产品利润中拿出200元左右的费用作为租金,剩余的钱才是净利润。以销售一个价格为50元的布娃娃为例,每销售一个减去货品成本30元,剩余20元利润,销售10个娃娃才能抵除成本的200元,再销售更多的娃娃,格主才能获利。目前,对于叫好不叫座的格仔店来说,这样的销售量的确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