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主义是有效激励的出发点

 现代行为学理论告诉我们,如果不是处在某种极大的强制和威胁之下,或者不是出于某种根深蒂固的信仰和精神寄托,人们天然地会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即千方百计地为个人自己趋利避害,竭力减少自己的投入成本(极端的表现就是刻意钻管理的空子为自己寻找偷懒的机会)而寻找一切对自己更为有利的后果(典型表现就是削尖脑袋从他人那里为自己占更多的便宜),至于这样的后果会不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什么痛苦,则顾不了那么许多。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前提便是利用人们的这种机会主义倾向,从外部刺激和外部威胁的两个角度,诱导和迫使人们通过多干活干好活来为自己增加利益(同时最好也不要妨碍他人)。现代企业采取的各种激励措施,从根子上说,就是外借市场压力、内以利益制约两个方面来共同引导人们的机会主义倾向朝积极方向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很长时间没有看到这个问题的实质。总是一厢情愿地以为只要我们多多采取激励措施而尽量不用惩罚手段,甚至极天真地幻想靠政治教育来启发人们的觉悟,人们就会舍己为公、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但这么多年来,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伴随着企业的激励力度日益加大、激励方式日益增多的情形而出现的却恰恰是各种激励效果每况愈下,企业用尽了各种办法,就是调动不起人们的积极性。这使我们许多管理人员越来越感到困惑,究竟怎么做才能长久地激发和保持人们的工作热情呢?

  经过认真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迄今为止,不论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下,也不管是在什么性质的企业里,人们的机会主义倾向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不仅如此,中国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一个必然的代价也无可避免地发生了:市场经济在强化企业和人们的效率和效益意识的同时,也必然会诱发和扩张人们长期被极左政治所压抑了的唯利意识。最近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绝大多数人的行为取向,更多要考虑个人的利益得失,一事当前,得反复盘算一下对自己有利还是无利、利大还是利小。在自认


为无利可图或得不偿失时,大部分人都不会实施某种行为——哪怕这种行为对社会有极大好处;而判断某种行为对自己能带来利益,则“利”无反顾、一往直前的概率极大——哪怕这种利益会以他人的巨大牺牲和社会的灾难性后果为代价(比如小至盗井盖大到贩卖违禁物品)。有利就干、无利不干利少了也不干,这就是当今中国带普遍性的、不可否认的社会现实。

  这种情况对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使得整个社会成本效益观念大大增强,企业和个人都要注重自己行为的经济分析,从而有助于在既定的资源条件下创造更多的价值;另一方面也在不同程度上恶性放大了人们斤斤计较的本性,导致许多人不愿意为了整体利益而不计个人得失。

  更为可悲的是:这些年我们所实施的激励措施在实际上还对上述现象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以不断拔高奖励标准、不断扩大奖励范围及事实上的奖励搞“轮渡坐桩”等办法来激发人们完成本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就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许多人“拿多少钱干多少活”甚至拿了钱也不干活的意识。

  所以,不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人们的机会主义倾向,或一味地迎合这种倾向,都会使得企业的激励工作走入死胡同而难以自拔。

  其实,机会主义倾向并非做好企业工作的洪水猛兽。对于任何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完全视而不见、置之不理或一概否定都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革开放前我们倒是完全不理会人们的机会主义倾向,但我们也付出了“平均主义”、资源严重浪费和企业效益低下的极大代价。从客观务实而又积极主动的立场出发,我们应该对机会主义倾向进行因势利导,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争取企业效益和个人利益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