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式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式项目融资
BOT融资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即“建设—经营—移交”。典型的BOT形式,是政府同私营部门(在我国表现为外商投资机构)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由项目公司融资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协议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这项设施,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用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协议期满后,这项设施的所有权无偿交给政府。BOT方式主要用于发展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BOT方式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还演化出几十种类似的形式。    BOT融资方式,项目公司由一个或多个投资者组成,通常包括工程承包公司,设备供应商等。项目公司以股本投资的方式建立,也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以及吸引少量政府资金入股的方式融资。BOT项目千差万别,但是每个项目的完成一般都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项目确定、准备、招标、合同谈判、建设、经营及产权移交。BOT在世界上八十年代初开始得到较快发展,但目前在我国尚处于控索阶段。设立BOT项目,按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申请审批。

ABS融资
    ABS融资是在BOT融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证券化的项目融资方式。它和BOT融资一样,同属于项目融资的范畴。ABS是英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的缩写,它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即它是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ABS融资由于能够以较低的资金成本筹集到期限较长、规模较大的项目建设资金。这对于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的基础设施项目来说,无疑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项目融资方式。在电信、电力、供水、排污、环保等领域的基本建设、维护、更新改造以及扩建项目中,ABS融资方式得到了广泛应用。以这些项目或设施为支撑所发行的ABS债券,

其收入来源通常是协议合同指定的收入(如高速公路过路费、机场建设费、电力购买合同等)。这些项目的建设,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并可能在不同程度上有公营或私营的成份。为了保证以资产为支撑的债券(ABS债券)能够有足够的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增强项目的还贷能力,往往由多种不同的资产收入形式共同支撑某一个特定的项目的ABS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