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风险投资环境

新加坡的风险投资环境
  以新加坡内需市场之小,土地及农工条件的缺乏,还能在亚洲四小龙中名列前茅,其中由于风险投资业而注入社会的经济活力和因高科技技术而产生的经济利益,也是主因之一。

  新加坡大概是亚洲各个风险投资市场中政府角色最为鲜明的地方。事实上,由于新加坡政府一向给人效率高而且权力集中的印象,所以政府在风险投资业中的角色并不令人意外。新加坡至今尚无成套投资法规,只是自1959年起,新加坡采取企业自由与门户开放政策, 以鼓励外国的投资,而投资主管机关为经济发展局(EDB)。其基本的投资政策是管进不管出。由于人员、资金、货物之进出几乎完全自由,因此新加坡政府鼓励厂商自由前往任何国家投资,不必事先向政府报告或取得许可。外国人在新加坡境内设立公司,雇用外国人须先经批准,但将利润和资本汇出国都不受限制。跨国公司所带来的科技和国际市场行销网络对新加坡经济成长贡献很大。

  新加坡创业投资活动始于20世纪80年代。为鼓励当地企业发展或创新,1985年新加坡政府成立经济一发展局创业投资基金(EDB),主要用来直接投资于初期的公司,投资于其国内及国外的风险投资基金,并提供税收奖励措施,风险投资事业没有限定其投资范围,但以高科技为主。新加坡也成立了政府的投资公司,管理政府庞大的基金。此类政府的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包括为管理“集中发展基金”与“风险投资资本基金”而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委员会(EDB)成立的“经济发展委员会投资公司”(EDBI),以及新加坡国家科技局(NSTB)成立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TIF)。

  新加坡为发展成为区域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营运中心,向风险投资业提供相当多的优惠,包括风险投资的投资损失、股权交易损失或因风险投资事业清算导致的损失,都可以从投资者的其它所得中扣除,最高可达100%,从而免税;风险投资如能引进大幅提升工业水准,且新加坡国内没有的技术,可享受5到1


0年免缴所得税;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及红利收入,最高可享受10年免税;甚至风险投资出售股权的资本获利、国外投资的股利等都在免税之列。

  此外,新加坡政府更运用对等投资的方式(即对于风险投资的计划投资,政府基金亦参与投资某一固定比率,一旦该投资金额提高,政府基金投入的金额也等比率提高)吸引外国风险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管理公司投资于与新加坡相关的投资计划上;此外,新加坡政府还提供风险投资的职业培训。这样强势主导的作风正好与荷兰政府减少干预的作法形成强烈对比,在世界各地并不多见。

  奖励投资对新加坡工业发展方向和步伐有很大的影响。目前的奖励投资措施侧重于对创新工业,扩充产能自动化和提高服务业水准,以及对现有公司在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或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等产业升级方面的奖励。以税收奖励的基本类型而言,就高达十个项目,以充分鼓励民间的研发创新及创业投资。

  这样一个积极的投资环境,确实建构了一个向上提升的力量。以新加坡内需市场之小,土地及农工条件的缺乏,还能在亚洲四小龙中名列前茅,其中由于风险投资业而注入社会的经济活力和因高科技技术而产生的经济利益,也是主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