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民创业应坚持四个统筹

推进全民创业应坚持四个统筹
全民创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全民致富的必由之路,是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措施。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笔者认为,推进全民创业应坚持四个统筹。

  坚持鼓励全民创业与扶持重点企业相统筹

  推进全民创业,既要解决群众想创业的问题,又要解决群众会创业的问题,还要扶持重点企业以解决群众创大业的问题。

  激发全民创业欲望,解决群众想创业的问题。作为欠发达地区,我们与“长珠闽”地区最大的差距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因此,应从思想观念入手,鼓励全民创业。一方面,应广泛宣传和弘扬崇尚创业、勇于创业、艰苦创业的精神;另一方面,应积极开展“致富能手”、“纳税大户”、“创业之星”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创业的典型人物,用本土成功创业的典型带动、感染和引导千家万户投身创业。

  提高全民创业本领,解决群众会创业的问题。应充分发挥职校、技校、农民业余学校等阵地,加大“公民职业化工程”和“农民知识化工程”的实施力度,实现由单纯的操作技能培训向现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多方面培训相结合转变,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扶持重点民营企业,解决群众创大业的问题。在激励全民参与创业的同时,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鼓励支持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通过扶持重点企业创大业带动全民创业,以全民创业促进新的创业队伍的形成。

  坚持鼓励招商引资与激发本土创业相统筹

  对于底子薄、基础差的地方来说,招商引资仍然是其扩大投入、加快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本地群众也蕴含着巨大的创业投资潜力。因此,在推进全民创业中,既要坚持实施大开放主战略不动摇,充分发挥本地的区位、资源和劳动力等优势,加大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吸纳更多的外部资本和外来人才,又要积极挖掘本土创业潜力,加快壮大本土创业队伍,形成外部创业力


量与本土创业力量竞相迸发、和谐发展的局面。激发本土创业关键是对民间资本与外来资本在政策上要一视同仁,在土地使用、税费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平等对待。特别是要着力解决群众创业缺资金、贷款难的问题,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机制;加大对“公司+农户”和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生产大户的扶持力度,以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各类群体创业,把本地民营企业与外来投资企业置于同一个发展平台,实现内生型经济与外向型经济统筹发展。要着力打造好四支本土创业的主力军,即打造个体工商业主创业队伍、务工青年创业队伍、农村干部创业队伍和知识青年创业队伍。

  坚持拓宽创业领域与加强资源整合相统筹

  推进全民创业,既要努力使创业的力量渗透到更多的领域,又要强化产业政策导向,避免创业的盲目性,特别是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上要严格把握。

  不断创新思维方式,拓展全民创业领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使龙头企业与基地有效对接,实现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引导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和联合创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使工业园区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平台,促使更多的农民转变成工人,为农民就业和创业创造新的机遇。大力开辟第三产业创业领域,适应城市化进程加快的需要,开发专业市场,发展社区服务业;发挥红色、绿色、古色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带动相关产业如商贸、饮食、住宿、客运等产业及其他新兴产业的发展。

  树立集约发展的理念,强化资源与环境保护意识,注重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制定强制性的环境标准及资源消耗准入标准,积极推进原材料向优势企业集中,扶持发展规模化深加工企业,提高资源开发效益,使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确保在推进全民创业、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资源得到合理、有序利用,环境不遭受破坏。


  坚持优化创业环境与规范创业行为相统筹

  推进全民创业有赖于良好的环境。优化环境就是为全民创业最大限度地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但又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界限。因此,对全民创业,既要积极鼓励,又要规范管理;既要解决创业环境治而不优的问题,又要正视各类创业群体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要本着“多服务、不干预”,“多设路标、不设路障”的原则,切实改变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以罚代管”、“以监管代服务”的做法,不断优化全民创业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服务环境和舆论环境。

  在优化创业环境的同时,要规范创业者的生产、经营行为,鼓励和引导他们合法地创造财富、追求财富。对涉及环境、资源、安全的生产和经营行业特别要加强监管,防止污染环境、影响安全、损害职工利益现象的出现。正确处理好全民创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引导创业者积极照章纳税,热心回报社会,将全民创业的成果反映到财政增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上来,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