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级市场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建三级市场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我国中小企业超过10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99%。创造工业总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40%、60%,提供全国总数75%的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然而,“大午事件”的产生让我们深刻意识到,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在民营企业中尤为突出。
国家统计局在对2434家民营企业的调查显示,近1%企业的流动资金中的25%以上来自高利贷,近2%企业的流动资金的5-25%来自高利贷,另有近1%企业的流动资金的0-5%来自高利贷。

流动资金部分来自高利贷的企业数量构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能单纯的归咎于银行的“惜贷”,银行本着“三性”原则经营,并无过错。企业上市融资进入门槛高,也是本着保护投资者,避免金融风险的理性行为,也不能单单指望现有市场降低进入门槛。无论是银行还是股市,都是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关键是建立一套完整的融资体系,使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都可以寻求不同的融资渠道。这就需要针对不同发展时期的企业建立相应的三级融资体系,实现企业的五级增值。为成长性企业筑基

处在种子期、创立期的新兴企业,以及处在成长期、扩展期的成长性企业,都有很大的资金需求缺口。然而由于这类企业成立时间短、项目风险大、缺乏相应信用记录等原因,很难从目前的金融机构中获得贷款支持,更不用说从股市融资。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没有找点合适的投资点。截至到2003年12月,我国居民存款达到11万亿元。如果按照“80%的人持有20%的资金,20%的人持有80%的资金”这个惯例推算,可动用的资金近90,000亿。由此可见,市场并不缺少资金,而是缺乏一个有利的投资渠道将资金供求双方联系起来。有效的利用这部分闲置资金,解决新兴和成长性企业资金需求缺口,可以通过以下步


骤实现。第一步: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咨询公司

我国每年科技成果大约有3万项,形成产品大约占20%左右,实现产业化的只占5%。科技成果如此低的产业化比率,一方面由于成果自身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原因是缺乏资金。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投资咨询公司,主要作用在于向投资者评估、推荐投资项目,并受投资者委托对项目进行管理;为企业寻求可利用资金,起到沟通资金供求者的作用。第二步: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主要为企业提供持续的供给资金。设立时可采取地区投资基金和行业投资基金,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信用风险和投资风险。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机构投资者、企业、个人、民间投资及境外投资者。政府在此起到引导资金投向的作用,借此吸引风险投资者加入。

为成熟企业铺路
企业在经历了上述四个发展阶段后,规模、盈利能力都进入了成熟期,可以求助于上市融资。2004年7月1日深圳中小企业板正式开通,为国内中小企业开启了一扇融资大门。然而从运行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板与现存的主板并没有本质区别,进入门槛与上市条件和主板无异,可以说仅仅是主板的延续。对于企业而言,到中小企业板上市尚有以下诸多不便之处。1、 控股股东股权不能流通;2、 首次筹资额不能超过净资产两倍;3、 筹备时间长(上市主体成立三年以后,辅导期至少一年);4、 再融资有一定难度。

鉴于以上几点,国内中小企业在对各种上市途径比较之后,更多的会选择境外主板上市,或是境外创业板红筹上市。因此,深圳中小企业板的开通,并不能为在一级资本市场中进入企业的资金提供退出路径,二级资本市场仍然缺失。中小企业板不能够替代创业板市场,适时还应推出创业板,完善二级资本市场。一方面为企业提供融资的场所,另一方面为企业投资者找到投资变现和资金退出的途径,此外还可将流失到境外的上市资源吸引回来,增加国家税收。

纳三方 构筑资本新市场
企业发展成熟后,会面临两个选择:


一是继续作大,二是转项,从原市场退出。对于继续发展的企业,如果需要进一步融通资金,可以选择在境内主板上市或境外主板上市,扩大融资规模并可增加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影响。而对于后一类企业,从原来市场退出,得到资金进入新的市场,此时需要一个企业退出机制,产权交易市场在此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目前有北京、上海、天津三个国资委授权的试点产权交易机构。现有产权交易所成立之初是为了国有企业改革以及股份制试点服务的,至今仍然是国有产权集中交易平台。尽管产权交易所已经有了初步的发展,但是交易方式还过于原始、初级,交易周期长,尚未形成规模。因此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需要创新,增加新的交易品种,拓宽可交易对象,将中小企业的股权转让纳入到业务范围内,开拓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一方面可以为一、二级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提供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更灵活的融资渠道。

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板和产权交易市场构成完整的三级资本市场,解决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三者自成体系,又紧密联系。在实际运行中需要出台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支持,让中小企业融资有法可依;同时需要构建共享的信息平台,减少资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