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品牌有点“播客”味

         营销管理并不是由复杂的命题和等式组成的,它的核心是细节,营销是用心“设计”,管理是用心“做好”,正如人是由细胞组成的一样,任何事物的本质必然简单。但是,一个极其令人沮丧的现实是,试图让品牌有点“播客”的味道,并试图用体验的方式激发目标顾客快感的品牌却是如此的少。

  继“博客”之后,“播客”一词又开始明目张胆的流行起来。

  什么是“播客”?如果你偶然兴起,在网上下载或在线收看一些免费小电影,或者还亲自上传一些小电影到一些网站上,那么你就已经悄悄的玩了一把“播客”。现在看来,这个发自“民间”的小玩意儿正在被一些商业“大佬”所看重。 


  宝马也“播客”

  也许有不少人从网上下载过“宝马英雄救美篇”,还有不少人看过“移动廉(联)通对战篇”,看过之后我们会感慨什么?不止是“一笑而过”那么简单吧!至少我发现,有不少人看过之后对宝马驾驶的速度感、舒适感、良好的刹车性能和智能装备有了更为直观的体验。宝马虽然此前也做广告,但它的广告大部分集结于杂志和一些体验性活动策划,要么体验性不够,要么人群影响覆盖面过窄。不过现在不同了,现在宝马与“播客”第一次亲密接触,并且还尝试着做了“播客”,它发现“播客”的传播效果的确与众不同。

  一般衡量一个广告媒介的传播效果是否优异,可以从三个主要维度进行判断:目标核心消费人群接触频率是否最高、接受信息效果是否最好、千人传播成本是否最低。在“三最”的组合原则下,广告主在该媒介上的投资必然可以获得最优的投资回报率。

  如此看来,宝马实在没让自己白白“播客”一把。那种极具好莱坞风格的劲爆短片让很多人看了之后,无一不惊叹一声“宝马就是宝马”。宝马品牌的核心价值是“终极驾驶机器”,而短片中所呈现的一切则将宝马倾力打造的核心价值暴露无遗。起码而言,受众所接收到的宝马品牌信息不说是100%,也该有个八、九成,并且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受众并不在少数。


  其实,宝马是在释放一个具备高度传染力的“病毒”。它能让一个受众接收到“病毒”信息之后,马上将同样的信息“感染”给他周围的人,于是,宝马 “病毒”就在人与人的口传中呈几何式扩散,从营销专业的角度来解释,宝马是在利用“播客”身份进行“口碑营销”。试想之下,象我们这样被宝马“病毒”“感染”的受众又有多少,即使宝马借助的是全世界发行量最大的杂志,对“播客”的信息覆盖面也只能是望尘莫及。

  但宝马的得意远远不止于此。在全球顶级的商业杂志上刊载一期广告,动辄也是几十万上百万的,但宝马请大牌明星大牌导演制作的这个“病毒”小电影,耗资虽然也只是这么个价钱,取得的传播效果却是杂志不可同日而语的,两相比较之下,杂志的千人传播成本不知是“播客”千人传播成本的多少倍了。  


  “播客”的真谛

  “播客”的真正价值是“体验”,对于品牌传播而言,它带给品牌的真正改变是让目标顾客在与品牌的“深度沟通”中亲身体验品牌本身的核心价值,那种“价值感”是目标顾客自己体验获得的,不是品牌传播者强行授予的。宝马一改传统的“强行授予”方式,通过“播客”工具让目标受众自己发现宝马品牌的核心价值,这是宝马品牌传播的成功所在,也是让品牌有点“播客”味的真谛。

  现在看来,尝试着做一把“播客”似乎越来越简单了,让品牌有点“播客”味道并不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它就象我们吃饭喝茶那般平常,我们何必将它想像得那么神秘?让目标顾客亲身感受,并且能够作出自我判断,那就必须想方设法让他们亲身参与,不管他们是动用自己的眼睛、鼻子、口、耳朵、舌头还是自己的情感、想像、思考或是行动,只要他们能在参与中获得认同品牌核心价值的判断,那就意味着品牌体验的成功。

  如果你的品牌核心价值诉求是“芳香”,那么你只需要在卖场用一些试用装敞开的香味迷恋顾客即可。如果你想更创意一点,你可以设计一个海报,在海报上,一位年轻女子一头


秀发随风舞动,上面写有“请按此处”字样,按一下,一股雾状香味气体便会随之溢出,将眼光沉下,海报底部的宣传语写着“感受清新柑橘的芳香”。这则海报出自盛世长城广告公司之手,尝试过“海报”的顾客大都会莞尔一笑,那一刻,该品牌的“芳香”早已铭刻于心。

  当然,若是你觉得通过眼、耳、鼻、舌、口感觉到的“功能诉求点”比较容易进行体验性设计,而通过情感、想像、思考或行动进行品牌体验更难,那么有“体验之王”美称的星巴克会让你大吃一惊。

  星巴克努力追求的价值是不同于工作和家庭的“第三空间”,它力图让顾客有一种逃遁世俗、自由和回归的感觉,就是这样一种虚无缥缈、难以表达的感觉,却被星巴克通过点滴细节的设计成功的做到了。星巴克的感觉是一种氛围,那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小盘子、每一种小点心、每一张桌子、服务员的每一个举动,都做得如此恰如其分。星巴克老总曾说,我们在用心去做,而“用心去做”恰恰是表达虚拟体验的最好方式。  

  尝试创新

  营销管理并不是由复杂的命题和等式组成的,它的核心是细节,营销是用心“设计”,管理是用心“做好”,正如人是由细胞组成的一样,任何事物的本质必然简单。但是,一个极其令人沮丧的现实是,试图让品牌有点“播客”的味道,并试图用体验的方式激发目标顾客快感的品牌却是如此的少。

  宝马“播客”了、IBM“播客”了、苹果“播客”了、百事“播客”了、福特“播客”了……,尽管一批世界顶极的商业公司纷纷“播客”了,中国公司却依然视而不见。难道他们已经习惯了在平庸无奇的商业竞争中折腾一生?当韦尔奇对中国管理者说,商业是一种有趣的游戏,中国管理者大都愕然,在他们眼中,商业是在无尽的同质化竞争中纠缠,而差异化似乎永远艰难,并且遥不可及。

  我们总是喜欢将所有责任推究于制度,认为是制度扼杀了我们进行品牌体验性创新的可能性,但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推托。我们忽视了制度是由人制定的


,也忽视了人之为人的创造性,我们所有的推托和满足现状,都只是出自于我们不敢面对的懒惰和固步自封。

  不要再回避了!中国公司之所以少有品牌体验性创新,无非是三个原因:从未想过、想不出来、想出了但鼓不起勇气去做。“从未想过”是因为习惯了传统营销模式,没有想过改变现行的游戏规则;“想不出来”是因为公司内部缺乏这样的创意人员和设计人员,能够将品牌核心价值用更丰富的形式来表现;“想出了但鼓不起勇气去做”是因为对该项创新的投资回报率估计不足,想想要将原来投报媒的钱分一部分转投有点时髦的“播客”,或者在海报上前卫的写着一张“请按此处”的字条,以前从未尝试,效果究竟如何呢?

  太多的人习惯了在市场中寻找先例,然后按照先例的方法“依葫芦画瓢”,不喜欢冒“特立独行”的风险,曾经为洋人匪夷所思的“标王现象”不就是榜样力量的典型吗?老总们习惯的思维模式是“我跟他资源实力相当,按同样的方式,他成功了,我没有理由会失败”,他们中绝大部分从未曾改换过另一种思维“条条道路通罗马,与其走一条别人走过的路,不如自己开辟一条新路,说不定效果会更好”。

  该是换换脑袋的时候了。如果一种营销创新方式经过科学的估算有着更好的投资回报率,符合企业的品牌战略,并且在企业营销执行能力的范围之内,即使没有先例又如何,为什么还要犹豫呢?毕竟,让品牌成为“播客”的前景更引人期待。